出版时间:2005年02月 |
在21世纪的头20年,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仅需要全体国民的辛勤劳动,更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笔者以为,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逐步形成有利于使创造社会财富的各种源泉充分涌流或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的制度安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要的制度安排中的最主要的部分。
一
财富,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称,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财富的特质在于它以某种物质的形式固定地(如房产、金银珠宝、书籍、光盘)或流动地(如正在进行的演出及正在提供的各种服务)存在,是人类劳动与自然物质相结合的产物。在商品经济社会,财富一般以商品形态存在,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属性:一方面,财富作为使用价值,一般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财富的数量最终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即货币形式。但商品及其等价物(货币)并非财富的惟一存在形式。因为在人类社会相当长的时间里,并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但人类劳动与自然物相结合创造出来的、可以满足人类需要的财富(产品和服务)却是客观存在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商品生产消亡以后,作为价格基础的价值不存在了,劳动不再成为价值的源泉,但劳动与自然界一起依然构成财富的源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商品经济社会不过是使人类创造的所有财富集中以货币财富来表现而已。所以,并非只有以商品和货币形态存在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及服务才算是财富,实际上,包含人类劳动作用的一切自然物和以自然物为载体存在的精神产品都是财富。如经过千百年来人类改造过的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埋藏于地下的人类历史文化遗产,都是人类社会的财富。
财富的创造和不断增加是人类尊严和福祉得以提升的基础,追求并获得财富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所在。关于财富源泉的叩问也一直令历代经济学家们乐此不疲。
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国民财富的增长一靠劳动投入,二靠资本积累。萨伊认为,创造任何具有效用的物品就是创造财富,财富的生产取决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的协同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灾难,“罗马俱乐部”的经济学家们开始对人类社会认为自然生态环境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观念进行反思和批判,并成为可持续发展理论之滥觞。从可持续发展理论出发,千百年来经过人类劳动改造过的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既是创造和增加财富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财富的一部分。现代经济学家则在传统的财富源泉分析的基础上,发现了技术、人力资本以及组织、制度在财富创造及经济增长中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代表人物罗默、卢卡斯等人认为,在当代,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用知识和技术武装起来的、劳动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劳动者)在财富创造和增加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归结经济学家们的看法,财富的创造与增加被认为是劳动因素和非劳动(资本、土地等)因素多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经针对德国工人纲领中关于“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的说法批注道: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二
在商品经济社会,由于财富是以商品和货币形式存在的,思考财富创造与增加的源泉问题,当然不可能脱离于商品经济的大背景。马克思认为,生产商品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结合的过程。活劳动是指商品生产劳动过程中人的体力与脑力的支出,即人的劳动。物化劳动是相对于活劳动而言(是劳动的创造物),是指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体现为过去劳动创造的产品中的人的劳动。物化劳动实际上就是一切劳动创造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如机器、厂房、原材料等实物形态的资本。
如果从创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