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消费和谐论:基本消费系统均衡的观点
和谐理论主要是研究微观经济主体在经济运行中如何实现系统的总体协调,从而达到组织有效运转的最佳状态。但是,和谐理论同样可以运用于宏观经济领域,因为,和谐理论作为研究系统协调运转的管理理论,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宏观经济运行的各个子系统和总系统同样需要和谐运转,而且,宏观经济运行的和谐与否,可能比微观经济运行更为重要。消费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有效运转同样需要和谐理论为指导。
消费和谐,就是指消费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如消费要素、消费结构、消费组织、消费理念,以及消费与其他外部环境都处于和谐运转状态,从而达到良性消费,实现提高消费效益的目的。消费和谐理论作为和谐理论在消费领域的运用,要解决三个问题:消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个使该系统实现均衡的和谐机制?如果有这个机制,该机制是如何运转的?该机制的运转能否达到预期的消费效益?
首先,看消费总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个使该系统实现均衡的和谐机制。从混沌经济学的角度看,消费活动是个演化过程,其中各种要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作用。对于消费这个动力学系统,其状态的归宿,或者说消费系统的行为最终被吸引到什么地方是一个关键问题。在相空间中来看,就是当t→∞时,如果该系统的吸引子是相空间中的一个特定的、维数为0的简单吸引子,那么,该系统本身就处于均衡和谐状态;如果t→∞时,系统的运动为一周期振荡,出现维数为整数的定常吸引子,也会导致系统趋于均衡和谐状态。如果在相空间里出现混沌吸引子,其中的任意相点的任意次映射都不是其自身,即周期为无限大,那么,系统将是不稳定的,很难趋于均衡和谐。
从消费系统外部来说,消费系统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生产、分配、交换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消费取决于生产,并受分配和交换的制约;同时,消费又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内在因素、必要条件、最终完成和重要前提,消费是一切社会形态中生产的最终目的。因此,消费系统有自己的外在目的,有可能存在着一种和谐机制使其与生产、分配、交换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实现协调有序运行。从消费系统内部因素看,消费需求、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是消费系统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些部分的相互结合推动着消费系统运行的不断升级。因此,消费系统内部的各子系统也存在一种和谐的要求,使得消费系统向和谐发展的方向不断前进。也就是说,由于消费系统存在消费的促协力场和协同力场,使消费系统在运行中会在某一点达到消费的内外和谐状态,即存在着一种和谐机制,使该系统实现均衡状态。
为了进一步证明消费系统和谐机制存在性,我们假设消费系统为X,它以价格p与其他外界系统Y进行交换,我们可以观察消费系统与外界系统是否存在一种实现帕累托最优机制。我们同时以ω表示维持消费系统自身运转的财富量,定义消费系统与外界系统的超额需求函数为:
z(p)=X(p)-Y(P)-ω
若存在着价格向量p,使消费系统与外界系统处于一种均衡,则:
z(p)=0,即:X(p)-ω=Y(P)
由瓦尔拉斯定理可知,在具有生产的一般经济系统中,对于任意的价格向量p∈Sk-1,pz(p)=0成立。于是,若z(p)是Sk-1上的一个连续函数,并且满足瓦尔拉斯定理,根据劳威尔不动点定理,那么Sk-1存在着价格p*,使z(p*)=X(p*)-Y(p*)-ω=0。因此,消费系统与外界系统之间存在着一种和谐机制。
至于消费系统内部和谐机制的存在性,我们假设消费系统内部各子系统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收益函数为πj=pyi,则消费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和谐均衡条件为:
maxπj=pyi,s,t.Fj(y1j,…ykj)=0
解此方程的拉格朗日一阶条件得到:即:
各子系统的和谐均衡条件为各自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等于其要素价格之比。
其次,看消费和谐机制的运转情况。根据和谐理论,消费系统内部以及消费系统与外部之间的不和谐是绝对的,和谐是相对的,因此消费系统运转的和谐机制是:不和谐—和谐—不和谐—更高层次的和谐。需要指出的是,在消费系统的和谐运转中,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