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2月 |
2004年中央计划从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补贴粮食主产区粮农,但是如何补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方案。从安徽省全省和吉林省东丰县直补试点的做法看,还存在不少不完善之处;而且考虑到今后我国粮食市场可能发生的情况,对粮农光有直补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补贴种粮农民,应该说国外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我国应该在相关政策设计时加以学习和借鉴。
一 欧盟、美国对农民直接补贴的主要做法
欧盟和美国政府对粮食的调控在很长时期内,主要是通过休耕计划和价格支持两大手段来实现的,所应对的问题主要是粮食过剩。其核心目标是保障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但是,价格支持政策的效率低,并且与WTO的平等贸易规则相违背,所以最近10年,欧盟、美国都开始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这在欧盟《2000年议程》和美国1996年、2002年《农业法》中都有明确体现。
欧盟和美国直补方案的共同点是:①补贴与基础面积和单产水平挂钩,而不与当前的价格挂钩。其计算公式是,直接补贴额=直接补贴率×补贴单产×补贴面积。②补贴范围不局限于粮食,而是包括各种谷物、油料作物、蛋白作物、纤维作物等绝大多数作物,同时,对每一品种都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补贴率)。
欧盟和美国直补方案的不同点是:①欧盟的基础面积为1989年、1990年、1991年的三年平均值,并且基础面积等于补贴面积;而在美国,补贴面积等于基础面积乘以85%,并且基础面积的确认较为复杂,简单地说,美国农民可在两个方案中选择其接受补贴的面积:一是1998~2001作物年度4年的平均种植面积;二是2002年生产灵活性合同面积。②欧盟的补贴单产是当前的单产,是每年变化的;而美国的补贴单产是固定的,但单产的确认也比较复杂,不同品种的单产水平的确认方法并不一样,较常见的是1998~2001年平均单产乘以93.5%。可以看出,欧盟直接补贴属于“蓝箱”政策,而美国的直接补贴属于“绿箱”政策。③欧盟有些作物的补贴率是固定的,有些则是每年都要变化的;而美国对每个品种的补贴都是固定的,比如,2002~2007年,美国的小麦直接补贴率0.52美元/蒲式耳,玉米是0.28美元/蒲式耳。
最近两年,由于WTO新成员的加入和谈判的压力,欧盟内部经过激烈的谈判已经于2003年6月通过决议,决定从2005年开始逐步改变以前与当前单产挂钩的补贴方式,代之以“单一的农场补贴”,以2000~2002年为基期,核定每个农民获得的补贴额,一经确定,补贴就与当年生产多少无关。可见,欧盟直接补贴已开始由原先的“蓝箱”政策转向“绿箱”政策。这一政策有一定的变化弹性,主要是允许成员国保留挂钩补贴的25%,并可推迟两年执行单一补贴政策等。
二 欧盟、美国农业补贴的基本经验
欧盟、美国在实行直接补贴的同时,并没有取消价格支持和市场稳定政策。欧盟在实行直接补贴的同时,仅仅降低了价格支持水平(2000年、2001年谷物支持价格降低了15%),高于世界市场价格的内部干预价格支持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1996年《农业法》取消了目标价格支持政策,导入了直接补贴政策(称“生产灵活性合同支付”),但仍然保留了无追索贷款(相当于最低保护价)。2002年美国《农业法》继续实行直接补贴(称“固定支付”)和无追索贷款(称“营销援助贷款计划”),同时又实行了反周期支付计划(即反周期性价格波动之意,是对1998年“市场损失紧急援助计划”的法制化),而且反周期补贴的预算占了整个农产品支持计划的2/3。这样,美国《农业法》就为保障农民收入提供了三条保障线(见图1)。
图1 美国农业补贴工作示意图
美国农业补贴中除直接补贴外,还有另外两项具体内容。
(1)营销援助贷款计划。政府确定每一作物品种的营销贷款率,贷款率相当于支持价格,例如,小麦的贷款率是每蒲式耳2.75美元,玉米是每蒲式耳1.95美元。农民在按贷款率将粮食抵押给美国农业部的商品信贷公司(CCC)时,获得营销贷款。在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的情况下,农民可以放弃抵押的粮食,同时贷款就自动成了销售收入,而不需要再偿还贷款;如果市场价格高于贷款率,农民还可以把粮食再要回,自主销售,并偿还贷款及相应利息。但一般的做法是,即使是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农民也直接到市场上出售,低于贷款率的部分,由国家补贴,即差价补贴。
(2)反周期支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