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8年06月 |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党的十七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提出的要求。区域协调发展,这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为了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统筹区域发展的协调发展战略;同时,各区域要从实际出发,明晰优劣势,大力加强资源的跨地区整合。唯此,才能促使我国的区际关系协调,才能促使地区市场经济和外向型经济获得发展,从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益。
一 区域协调发展——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
区域发展战略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所作的筹划和决策。说得更具体些,是指在较长时期内,根据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估量,考虑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方面关系,对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所要达到的目标、所应解决的重点和所需经历的阶段以及必须采取的对策的总筹划和总决策。
在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历来受到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视。这不仅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扬长避短,发挥各个区域的资源优势,合理组织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从1953年开始,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为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也必须研究政府应遵循怎样的规则直接整合、配置区域资源和全社会资源。
纵观国内外区域发展,主要有两种战略:一是均衡发展战略,另一是非均衡发展战略。均衡发展战略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整合资源之后均衡地配置资源、均衡地分布生产力。这种战略,只能在区域经济成长到一定阶段和发展水平下才能采用,否则会分散财力、物力资源,降低投资效果,达不到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在一定时期有重点、有差异地整合和配置资源,发展经济,待重点地区发达了以后再去支援非重点地区,最终促使整个区域均衡发展。
在我国,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区域发展战略大致也是经历了从均衡发展战略到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演变。
1978年以前,我国采取的是均衡发展战略。这一战略重点是通过全国性的资源整合,对中、西部实行资源配置倾斜。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改变旧中国不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建立以重工业为基础的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是取得了巨大成就的。但与此同时,由于受制于当时的国际地缘政治和经济形势,对内地建设要求过急,强调规模和速度,投入了过多的资源,忽视经济效益,加上选厂定点的失误,导致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损失。而且,以重工业为发展重点,过分追求工业生产力的均衡布局的地区发展战略,造成了地区间低水平的工农业结构体系趋同和内陆地区产业关联效应差的历史隐患,使西部地区在全国大分工的总格局中始终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从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导趋势,我国与美、日、俄及周边国家的关系不断得到改善。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相应的发生了转变,即从改革开放前从属于国防安全目标下的均衡发展战略转变为以发挥优势、加快全国经济整体增长为目标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新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基本精神,就是要重视价值规律的要求,把市场效益和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来整合、配置资源发展地区经济。因而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国家投资布局由过去主要强调备战和缩小地区差异,逐步转变为以提高经济效益、实行市场取向为中心,资源向沿海地区整合、倾斜。
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从它在改革开放中实施的情况来看,无疑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确实使东部沿海地区迅速地发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高速增长,主要是靠提供大部分国民生产总值的沿海地区的更高速度增长实现的,应该说,建立在以不平衡和区域分工两原则基础上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并以这一战略为指导来整合、配制资源,是有很大收效的。它是对过去30年形成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的扬弃和进步。然而,伴随着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由于向东部政策倾斜过度,拉大了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