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6月 |
环境规制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制定与实施的各项政策与措施的总和。本文分别从静态和动态分析环境规制对比较竞争优势的影响。静态分析上,就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将其区分为出口国、进口国和多边环境规制等三大类型,本文分别讨论这三种不同规制对比较竞争优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波特假说”从动态上分析环境规制对比较竞争优势的积极效应,影响的途径等。
数百年来,比较优势原理一直是人们用以解释国际分工格局,国际贸易产生和贸易利益分配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WTO在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同时,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也不断提高。这种认识上的转变要求我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贸易发展战略制定过程中,必须将环境保护与要素禀赋优势结合起来,并以此对以要素禀赋为基础的比较竞争优势进行重新审视。
环境规制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制定与实施的各项政策与措施的总和。本文分别从静态和动态分析环境规制对比较竞争优势的影响。静态分析上,就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将其区分为出口国、进口国和多边环境规制等三大类型,本文分别讨论这三种不同规制对比较竞争优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波特假说”从动态上分析环境规制对比较竞争优势的积极效应,影响的途径等。
一 环境规制与产品生产
作为人类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环境状况的改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以改善环境为目标的有关环境规制也必然对产品生产存在一定的影响。为了分析环境规制与产品生产之间的关系,我们以两部门经济为例,并假定污染( )由这两部门的产出和排污的组合产品(Q)构成。因此,在技术与要素供给一定的情况下,两部门产生的污染物可以表示为:
若投入要素被假定为单一要素R,则Qi可以表示为:
Qi≤Fi(Ri) Fi′>0,Fi″<0 (2)
因此,(1)式可以改写为:
这也就是说,污染物可以被理解为要素R投入的组合产品。若一国对环境标准存在着一定要求,则在给定要素( )条件下,企业必须将部分要素( )用于污染治理。因此,这两部门的生产必须满足要素约束条件 。
假定, 为减少的污染物数量,且排污控制具有边际生产率递减的特征(这意味着排污控制不可能是完全的)。那么,排污控制函数可以表示为:
因此,被排放到环境中去的污染物数量应该是 。如果用污染物来定义环境质量(U),则污染对环境的破坏函数可表示为U≤G(S)。其中,G′<0。
由以上假定可知,在技术一定和生产要素充分的情况下,产出规模的扩大将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因为,产出的扩大一方面增加了污染排放量;另一方面减少了污染控制的要素投入。
如果两部门各自只生产一种产品,即部门1生产Q1,部门2生产Q2;根据以上内容,有关环境质量和产品生产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
图1 环境规制对产品生产的影响
在图1中,纵坐标U表示环境质量,横坐标Q1和Q2分别表示产品1、2的向量。其中产品1为污染密集型产品(即H1′F1′>H2′F2′)。当两部门生产为零时,环境质量处于原始状态,即环境质量达到最优,为OA。当Q2=0时,若要素投入按照环境控制标准在部门1中分别用于产品1的生产和污染治理,其产出量为AG。
从G点开始,如果要继续扩大产品1的生产,则意味着用于环境治理的要素投入随产品1产出量的增加而减少。由于受H1″>0的限制,环境质量将以高于产出增加量的速度恶化;另外,由于受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影响,每增加一个单位产品的产出所需要的要素投入不断提高,其结果将使得产品1的产出水平最大可以扩张到B点。因此,BB′为该国专门生产产品1时的最终环境质量。同理,AH为按照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进行产品生产和污染治理时的最大产出量。HC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增加产品2生产可能达到的生产水平;CC′为专门生产产品2,且放弃污染治理状态下的最终环境质量水平。由于产品1是污染密集型产品,CC′>BB′。GH和BC分别表示按照环境标准进行污染治理和放弃环境标准等两种不同状态下的环境、Q1和Q2的转换曲线。很显然,在GH转换曲线上,环境质量均处于最优状态。但是,在转换曲线BC上,Q1和Q2两部门的污染密集度不同,环境质量将随着生产组合由C向B点移动而趋于下降。
若撇开Q1和Q2两种产品污染密集度差异,我们可以从上述环境质量与产品生产关系得出如下结论:若以环境治理的要素投入量表示产品生产成本变化,较高环境标准所需要的环境治理投入的增加,必然导致产品生产成本的上升和竞争能力下降;反之,较低环境标准对环境治理投入的需求的减少,将会相对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