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8月 |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生育意愿的现实状况,我们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车田镇郑马村、郑星村、汤湖村、郭岭村等四村1400名年龄在18~50岁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由26个问题构成,主要涉及农村居民生育目的(意义)、生育数量、性别偏好等方面的内容。实际发放问卷1435份,回收1014份,有效问卷1000份,有效回收率为98.6%。
一 基本情况及调查结果
龙川县车田镇郑马村、郑星村、汤湖村、郭岭村等四村位于广东省东部山区,经济发达程度一般。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中青年农民大都在外打工。
1.基本情况
(1)年龄在18~26岁的191人(大部分外出打工人员未在春节调查期间返村),占19.1%,年龄在27~40岁的600人,占60%,年龄在40岁以上的209人,占20.9%。其中,34.8%在家务农,27%从事副业,26.7%在工厂做工。
(2)男性329人,占32.9%,女性671人,占%67.1。未婚者140人,占14%,已婚者860人,占86%。已婚者生育年龄在20~25岁的占33.3%,25~30岁的达50%。
(3)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48人,占54.8%,高中(念中专)文化程度的356人,占35.6%,大学文化程度的96人,占9.6%。个人月收入800以下的占65.4%,800元以上的占34.6%。
2.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的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车田镇生育调查结果
(1)传宗接代让位老有所养。在对生育目的的认识上,农村居民传统的封建继承型生育观念减弱,而现实的保障型生育观念得到强化。在问及生养孩子的目的时,选择“老有所养”者有403人,占总数的40.4%,位列第一;选择“传宗接代”者占29.2%,居第二位。在问及子女如何回报自己时,57.2%的人选择“孝顺”,只有10.4%的人表示“不用回报”。
但在我们调查的农村,就生育对养老保障的作用而言,人们所持态度不是特别强烈。已有31.6%的农村居民购买了社会保险,14.9%的农村居民正在考虑购买保险,二者之和占到调查总数的近50%。说明人们已经认识到老年人的养老应由老年人和子女共同承担。虽然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作为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其极大的现实合理性意义,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但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下,人们的养老观点从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是必经的一环。
(2)最想要的仍是男孩。农村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但隐含着强烈的对男孩的偏好。统计结果显示:43.4%的农村居民选择生育男孩,只有7.8%选择生育女孩。在男孩的偏好上,已婚农村居民明显比未婚农村居民表现的更为强烈。这有可能因为未婚居民尚未处于考虑生育的情境之中,一旦他们进入婚育期,生育意愿很有可能发生变化,性别偏好程度也很有可能增强。纵贯来看,农村居民的男孩偏好随年代更替有所减弱,但仍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农村计划生育的主要矛盾——生育意愿数量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已经有所淡化,而人们的性别偏好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相对凸显,弱化性别偏好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促进人口性别比的平衡都至关重要。
(3)“多子多福”传统生育观念有了根本改变,生育孩子的平均意向数已经不到2个。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从理想生育子女数量的构成来看,76.5%位调查对象的理想生育子女数是2个,10.7%的农村居民的理想子女数量为1个孩子,9.4%的人认为理想子女数是3个及其以上。是否愿意生育调查项目中,22.6%表示否定,表明不要生育孩子的数量已占有一定比例。这可能与生(养)育费用有关,因为有48.9%的人是认为当前的生育费用贵,另有54.8%的人表示昂贵的抚养费使其有不生育的念头,还有32.3%的人认为养育子女会造成家庭困难。传统生育观的变化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观念改变,现阶段很大一部分取决于经济成本的回报值。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规范健全生育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与人口数量结构的优化具有前瞻意义。
(4)对子女期望较高。当被问及希望子女从事工作职业时,只有2.7%的认可继续务农,高达80%的意愿是女子在公司或工厂工作。说明广大农村居民已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认识到非农产业将给家庭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越来越显著,相对而言,子女的数量给家庭带来的效益却在不断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居民从偏重于对子女数量的追求开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