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8月 |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体现。在一定的角度来看,婚姻家庭关系实质上是社会发展内容的微观层次和具体化。社会发展所包括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区建设、教育和培训、卫生和医疗,文化和娱乐,体育锻炼,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环境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和照顾,宗教信仰,民族融合,社会治安,社会立法和执法,社会参与等方面,由此可见,社会发展的内容本身就与婚姻家庭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二者间是相互作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社会协调发展了,就会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协调发展,反之亦然。而社会发展不协调,也会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反之亦然。本文主要从广东省社会经济转型,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际化的背景下,分析婚姻家庭关系当前的特点、影响因素、变化趋势,以及社会发展政策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影响,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角度,提出相应的从促进婚姻家庭关系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和建议,达到和谐社会、和谐婚姻家庭的目的。
一 广东省现阶段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特征
广东省婚姻家庭关系是最基本的人口社会关系之一,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意义重大,它对广东的人口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影响。广东省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广东人口发展、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趋势以及彼此之间的协调程度。
广东省婚姻家庭关系的状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从未婚人口看,未婚人口的比例增加了
2000年,广东省15岁及以上未婚人口2063.10万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31.90%。未婚人口存在着性别差异与年龄差别。男性未婚人口为1095.96万人,占同龄男性人口的33.94%;女性未婚人口为968.24万人,占同龄女性人口的29.90%,后者比前者低4.04个百分点。同时,未婚人口比重随年龄的增加而下降,男性婚龄高峰期在30~40岁之间,女性婚龄高峰期在25~29岁之间,而且各年龄组未婚率都是男性高于女性,65岁以上终身未婚人口比重,男性大大超过女性。近几年,广东省未婚人口比重有所上升,2000年未婚率为31.90%,高于1995年的23.84%和1990年的29.96%。尤其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婚育观念的不断改变,广东大龄未婚人口的比重正趋于提高,尤其是男性未婚人口比重上升。
2.从有配偶人口看,婚姻关系较为稳定
广东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人口为4073.81万人,占同龄人口的62.99%,其中男性有配偶人口为2042.74万人,占同龄男性人口的63.26;女性有配偶人口为2031.37万人,占同龄女性人口的62.73%。在有配偶人口中,初婚有配偶占有配偶人口的98.61%,再婚有配偶占有配偶人口的1.39%,广东省再婚夫妇所占的比例较低,婚姻关系比较稳定。从性别来看,男女性都是在40~44岁时,有偶率达到高峰值,占九成以上,随后缓慢下降。而且男性与女性的有偶率差距越来越大,65岁以后,男性的有偶率大大超过女性,即65岁以后女性的丧偶率较男性大。
3.从丧偶人口看,女性丧偶性情况严重
2000年广东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丧偶人口共计296.21万人,占同龄人口的4.58%,其中男性丧偶人口占同龄男性人口的2.15%;女性丧偶人口占同龄女性人口6.97%。从性别上看,男性的丧偶人口数占丧偶人口总数的23.29%,女性的丧偶人口数占丧偶人口总数的76.71%。从年龄上考察,在各年龄段上,女性的丧偶率都高于男性。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40岁以下各年龄段的丧偶率都很低,随着年龄增长到中、老年,丧偶率开始提高,而且女性提高早于男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丧偶率提高的速度越来越快,男女丧偶率的差距也越拉越大,特别是进入老年阶段以后,女性丧偶比重明显高于男性。
4.从离婚人口来看,离婚率缓慢增加,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离婚率较高
2000年广东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人口数为34.28万人,占同龄人口的0.53%,其中男性离婚人口数占同龄男性人口的0.66%;女性离婚人口数占同龄女性人口的0.41%。从离婚人口的性别来看,男性离婚人数占离婚人口总数的61.38%,女性离婚人数占离婚人口总数的38.62%。从分年龄性别组资料来看,男性离婚率的高峰期在40~44岁之间,女性离婚的高峰期在35~39岁之间。从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越高的人群,其离婚率也越高,且在相同文化层次上,女性的离婚率要高于男性。从职业分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