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07月 |
引言
从发达国家工业化发展过程的实践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虽然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对于国家的工业化发展,是一个无法回避和不可逾越的过程。在现阶段的我国,能否及时、顺利地完成农业劳动力转移这一过程,不仅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关系到工业化的成败,而且对我国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影响。
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是正在扩大的贫富差距问题。贫富差距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即社会各阶层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而在这三者之中,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又是重中之重,因为我国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就是农村以农为生的居民,贫困地区也主要“贫”在农村。只有减少农民的数量,才能富裕农民,从而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使社会结构谐调发展。
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部门是一个低收入和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的部门。由于这一产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低于其他产业,通常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这样就往往使它处于一种劳动力过剩状态。要解决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过剩问题,就必须以减少劳动的投入来提高劳动边际生产率,从而增加农业劳动收入。为了减少对农业部门的劳动投入,农业劳动力就必须向非农业部门转移。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涉及国民经济的许多方面,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是多角度的。本文着重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及其相关问题来进行探讨。从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日本的情况与我国有较多相似之处,如人多地少,劳动力资源丰富;小农式经营方式,土地集中程度相对较低;文化渊源;等等,可比性较大,因此本文在进行国际对比上,主要参照日本的情况。
一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任务与迫切性
2004年,我国有农村人口94254万人,占总人口的72.5%。农村劳动力人数49695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3059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61.6%;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人数为1909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8.4%。农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6.9%,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5.4%。[1]在发达工业化国家,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的比重,一般在10%以下,日本为4%左右。
按农村现有生产水平,我国农业约需要1亿劳动力,也就是说目前的3亿农业劳动力中,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处于过剩状态。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展,资本将不断替代劳动,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情况将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近5亿农村劳动力中,约有2亿实现了转移就业。按照国务院刚通过的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以后五年全国要帮助4500万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为此,劳动保障部门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五年内要对其中的4000万人开展技能培训,平均每年800万人。
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预测,中国人口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总数为14.39亿人,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量从2011年即趋于稳定,2022年以后则将减少。[2]1995~2005年,劳动年龄人口以平均每年1000万人的规模增长,尽管预测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速将从2005年开始减慢,2005~2010年将年均增长500万人左右。[3]但是,在未来的十几年里,仍将是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最多的时期,同时也是中国农村劳动年龄人口最多的时期。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异常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充分地利用和开发劳动力资源的优势,促进经济增长,已成为我们日益迫切的历史重任。
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和基本特点
由于中日两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在农业劳动力转移上,也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尚处在转移的关键时期,而日本则已完成了这一历史任务。
日本在转移农村过剩劳动力方面被认为是比较成功的,仅用了30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通常要走百年的道路。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前后,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就业劳动力的比重高达80%左右,还谈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转拸。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在二战后经历了三个阶段最终完成的。
第一个阶段是二战后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经济刚刚开始恢复,尚未进入高速增长时期,非农产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有限;农业现代化进展缓慢,加之农地改革,使大批农户获得了土地,抑制了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积极性。因此尽管农业劳动力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