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7年07月 |
山西作为国家的能源基地和中部省份,经济社会矛盾具有复合性特征。既面临着因发展滞后而与发达地区日益拉大的差距,又面临着刚性能源供应同资源、环境、其他产业之间的冲突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贫富矛盾。因此,促使经济增长由“突进”向和谐轨道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山西尤为重要。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统一。
一 在加快结构转型中构建和谐社会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社会要和谐,发展是基础。山西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自然条件差、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仍然是基本的省情。和谐社会建设中主要矛盾是发展不足引发的矛盾,因此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放在加快发展上,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
但是在怎么发展和需要什么样的发展上,不同群体有不同的认识,有时甚至截然对立。举一个例子说明。山西省环保局日前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93.31%的受访群众认为,环境保护应该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然而却有高达91.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仅有6.51%的市长认为“不会”。这说明,在怎样进行经济建设上,一些干部的认识与群众不一致。干部看重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实绩”,群众感受到的是由环境污染导致的利益损害。
20多年前,匈牙利一位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内分析了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一方面,他们想要看到尽可能快的增长,另一方面,他们则愿意看到一种平衡和谐的发展。这两个目标,即加速增长与和谐发展的增长目标,在某种程度上是冲突的。我们越是起劲地争取高增长率,就越是可能出现某些不和谐和比例失调。科尔内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不发达国家(或地区)存在着一种强烈的赶超意识,赶超获胜的唯一标准就是高于别人的增长率;二是愿意以牺牲或者推迟某些事业为代价去争取短期的高增长率,以后再为这种片面的、偏向的和扭曲的增长方式付出重大代价。用这些观点来认识、分析山西问题是有启发的。
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别决定了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鲜明的区域性、阶段性和渐进性。目前山西省产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仍是以能源和原材料为主导的重型结构,其中以煤炭、炼焦、化工、冶金和电力这五大行业为主体,行业结构日趋集中,多元化综合发展明显处于停滞状态。2000~2005年,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例由14.4∶85.6到6.1∶93.6,基建投资中重工业的投资比例由46.8%到60.2%。有些专家认为,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山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山西能源原材料工业粗加工、初级产品比重过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档产品比重过小,没有形成多元化支柱工业体系,因而在市场需求多元化选择中发展后劲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市场升级换代的要求。
在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和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资源优势能够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旦资源枯竭或者替代能源覆盖市场,经济优势萎缩。因此构建山西和谐社会必须正视山西能源经济的现实,实事求是地进行结构调整。转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长期的奋斗才能实现。德国鲁尔结构转型经过了40年的历程,至今也不能说已经完成。山西省和鲁尔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转型是共同的,方式方法肯定是有区别的。对待这个问题要讲辩证法,既不能认为转型就是转到不抓煤炭、放弃传统产业,也不能认为资源枯竭为期尚远,现在转型为时过早。应当用全新的视角和开阔的视野看待转型工作,把转型体现在政府连续的决策规划中,体现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从实施转型的时机看,当前国内外煤炭市场形势看好,产业转型所需成本和经济稳定增长的矛盾还不很突出,在处于成长期、资源丰富时就开始着手转型,远比等到矿竭城衰再转型要少付许多成本,也不会导致经济上的大起大落。因此,转型问题看似是一个长远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看似是一个单纯的产业问题,更是关系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问题。必须统筹规划,着眼于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坚持产业延伸与产业创新并举、存量提升与增量优化互动,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