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
本文对我国近年来特殊教育发展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梳理,并就近期我国特殊教育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阐释。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发展特殊教育,我国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加快特殊教育立法进程,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建立全国范围有关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的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
This article is a primary study on the recent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in China and elucidate the present focus.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calls for participation of both government and social communities. The key issues are to be addressed in this process:formulating laws and specific regulations on special education,and establishing accurate and comprehensive data containing the basic information of disabled children in China.
1990年,联合国在泰国宗滴恩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上发起了全民教育运动,会议通过了《世界全民教育宣言》,目的在于给予所有儿童、青年和成人受教育的权利。《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强调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弱势群体在教育方面遇到的持久不消的障碍,指出必须确保全民教育这一完整概念能够在国家政府和资助机构的政策中得到反映。全民教育必须考虑到穷人和处境最差的人的需要,必须考虑到有特殊学习需求的人的需要。[1]
据中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中国共有6~14岁学龄的残疾儿童246万人。[2]据教育部统计,2008年中国共有特殊学校1640所,在校残疾生人数(包括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41.74万人。
一 中国特殊教育事业的新进展
2009年,我国在保障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推进全民教育目标的实现方面有一些重要的举措。
2009年3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2009年5月17日是第19个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我国设立全国助残日已经19年了,2009年第一次把主题定位在特殊教育方面。
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这是未来五年内我国发展特殊教育的纲领性文件。[3]
2009年5月11日,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由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三个部门共同召开的一次特殊教育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政协副主席邓朴方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刘延东在发言时指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这是我国第一次将发展特殊教育上升到保障基本人权的高度。2009年5月12日,全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开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4]
在2009年初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呼吁尽快将特殊教育的立法问题提上日程,呼吁出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教育法》,以进一步推动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 当前我国发展特殊教育的主要任务
从全国助残日的主题和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尤其是《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内容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在保障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推进实现全面教育目标的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满足残疾儿童、青年和成人的基本学习需要的受教育机会
《通知》提出了当前发展特殊教育的新目标: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是“对于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可见,此次《通知》关注的残疾儿童类型发生了变化。除了关注最初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外,还增加了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同时,关注的教育领域也发生了变化,除了关注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成人义务教育以外,还加强了对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的关注。显然,只有保证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这些基本需要的受教育机会,才能保证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
(二)发展特殊教育要超越目前的基础教育
我国目前的现状,首先要解决为200多万未入学的残疾儿童提供入学机会,同时保证这些残疾儿童以及已经入学的58万名残疾学生的受教育质量。
1.关注残疾儿童教育质量,而不仅仅是入学机会
特殊教育的发展要在保障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