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12月 |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中心城市的中心城区制造业成本不断上升,城市的持续发展面临着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总部经济是对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市特定区域聚集所形成的经济形态的描述及其内在规律的揭示,为中心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正确认识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能力,不仅有助于城市判断其是否具备了由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总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条件,而且还有助于城市根据其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劣势条件,准确定位总部经济的发展方向。
评价篇就是依据总部经济理论,从总部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和环境出发,通过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所评价的城市进行测度,以确定城市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的总体能力水平。
一 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层级(见表2-1)。具体指标在《2005~2006年: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所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总部经济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按照连续性、全面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表2-1 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2-1
一级指标层按照城市总部经济的内涵及其发展条件设计,主要由基础条件、商务设施、研发能力、专业服务、政府服务和开放程度6个指标构成。在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是稳定的,长期内一般不会发生变化。
二级指标层主要是表现一级指标所蕴涵的细分领域。该层级指标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但会根据一级指标内涵的变化及发展重点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对基础条件的二级指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二级指标由2005年的15个增加到16个,增加了基础设施、人口与就业两个指标,将原来的交通条件并入基础设施指标内,使得基础条件的评价更加全面。
三级指标层是衡量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的具体指标。该层级指标将根据总部经济理论研究和发展实践进行及时调整。本次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根据二级指标层的变化以及数据的可获取性,对基础条件、研发能力、专业服务、开放程度这四个一级指标下设的三级指标进行了调整。三级指标数由2005年的44个增加到55个,增加了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城镇就业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11个指标;更换了民航航线条数等5个指标,使得三级指标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总部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而且易于获取。
二 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综合排名与分析评述
截至2004年底,中国内地共有661个城市,在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以及发展总部经济的一般性条件,对直辖市、省会城市(除拉萨外)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城市进行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评价过程主要采用IMD的国际竞争力指数评价方法,数据主要采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5》、《中国区域统计年鉴2005》、国家有关部委的专业年鉴、有关城市的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以及主观指标的调研数据等。
(一)35个主要城市综合发展能力排名
根据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对35个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2-2。
根据各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的综合得分以及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现状,35个城市的总部经济发展能力呈现四类特征(见图2-1)。
1.总部经济发展第Ⅰ能级城市(综合得分>70)
第I能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4个城市,城市数量占到35个城市的11.43%。这四个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较强,与其他城市相比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势明显。而且,这4个城市的各分项发展能力也相对较强,分项之间也较为均衡,均排在前10名。综合考虑4个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能力和分项发展均衡性,该类城市在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全国性总部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2.总部经济发展第Ⅱ能级城市(50<综合得分≤70)
第Ⅱ能级城市包括天津、南京、杭州、成都、武汉和青岛共6个城市,城市数量占到35个城市的17.14%。这6个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能力排在前10名,但是分项发展不均衡,如青岛的专业服务、武汉和天津的政府服务等排名相对靠后。与其他城市相比,这类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某些方面还需要加强与完善。结合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第Ⅱ能级城市宜作为跨国公司或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