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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贷与甘肃农村经济的复苏(1935—1945)

    作者:黄正林 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摘要: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开发西北和建设抗日后方基地的背景下,国民政府在甘肃推行农贷政策,建立了以新式银行、合作社和合作金库为核心的金融网络,形成了“政府—银行—合作社(合作金库)—农户”的农贷模式。甘肃农贷以1941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41年之前以救济农村为主,之后以国民经济建设为主,发放农田水利、农业推广、土地改良、农村副业和畜牧业等贷款,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农贷的发放,使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总体呈上升趋势,也使抗战时期成为近代以来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最好的一个时期。

    关于近代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衰落的问题,学术界曾有过热烈的讨论,大致形成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近代以来直到民国时期,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完全处于破产状态;一种观点认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一定的发展。[1]在以往的讨论中,学术界关注的是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地区,对欠发达的“边缘”地区则缺乏讨论。笔者以1935年至1945年国民政府对甘肃的农贷为中心,探讨“边缘”地区农业与农村经济问题,期冀对相关问题研究有所助益。

    1935年5月,中国农民银行兰州支行建立后,国民政府的农贷政策开始惠及甘肃。抗战期间,按照国民政府的要求,四联总处在甘肃铺设金融网,建立银行分支机构、合作社和合作金库,为甘肃农贷的推行奠定了基础。关于国民政府的农贷问题,学术界已有比较多的研究,大体形成三种观点。一是对农贷基本持否定态度,有学者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农贷“不是为了培植农村经济,而是为了宣泄垄断金融资本的过剩资金”;[2]农贷不但没有消除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作用,反而“助长了农村高利贷与商业投机的作用”,为“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农村封建势力开辟了剥削中国农民的新途径”;[3]新式农贷在地方豪绅的把持下,“异化成集团高利贷的基金,成为掠夺农民的新手段了”。[4]二是有贬有褒,如于治民等一方面肯定银行资本“在农村的某些地方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强调地主豪绅把持农贷,使农贷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5]易棉阳论述了抗战时期四联总处的农贷,认为农贷促进了后方农业生产的发展,但真正需要农贷资金的广大贫苦农民却得利甚微。[6]这种观点可以概括为农贷“过大于功”。三是对农贷充分肯定,认为农贷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如李金铮从新式借贷关系的角度探讨了农贷的意义,认为农贷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高利贷剥削,救济了农民生活,刺激了生产,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指出,新式借贷业显示出许多不足,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借贷系统,远不能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未能取代传统借贷尤其是高利贷的优势地位,借贷过程中的种种弊端也大大影响了农贷的效果。[7]游海华通过对闽浙赣边区农贷的研究,认为农贷对于当地社会经济复苏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8]从学界研究的情形来看,国民政府的农贷还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本文主要利用近代报刊与甘肃省档案馆资料,试图通过对民国时期甘肃的农贷与农村经济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一方面讨论民国时期农贷的绩效问题,[9]另一方面讨论近代“边缘”地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还是衰落的问题。

    一 农贷系统的建立与实施

    民国时期,甘肃农贷系统主要由新式银行、合作社及合作金库[10]构成。

    早在1933年10月,蒋介石就过问四省农民银行在甘肃设立分行之事,[11]次年12月开始筹备兰州分行。[12]1935年5月,中国农民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兰州支行成立后,随之在皋兰、榆中两县设立合作社,这是国民政府在甘肃为发放农业贷款,设立新式金融机构的滥觞。抗战前夕,甘肃只有1家中央银行和3家农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为充实基层金融机构起见,责成四联总处就西南和西北各省重要地方建立金融机构。[13]由于国民政府的努力推动,国家金融机关逐步在甘肃主要市镇建立,截至1941年底,农民银行在甘肃设立分行1家,办事处3家,在16县设立了分理处。[14]除农行外,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交通银行(以下简称交行)也在甘肃设立了分支机构。据1943年6月统计,甘肃有中央银行6家,中行9家,交行5家。[15]通过各家银行铺设,国家银行在甘肃的分支机构达到了40家,是抗战前的13倍。除了国家银行外,本省银行在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据1945年统计,各地有8家分行,65家办事处,[16]除了中共政权控制的地区(即陕甘宁边区),各地均有省行的分支机构。国家银行和地方银行相互配合,甘肃金融机关达到110多家,基本上实现了国民政府在西北建立金融网的目标。

    银行在农村推行农贷,主要依靠在乡村组建合作社来实施。甘肃省乡村合作社从创立、普及到转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35年5月至1937年9月,是合作社的创立阶段。1935年5月农民银行兰州支行成立后,农行农贷员孙友农和亢复汉开始动员和指导皋兰、榆中农村建立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