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7月 |
1990年代早期,中国人口进程静悄悄地发生了一个本质性转折,就是总和生育率(TFR)下降到了更替水平(约为2.1)以下。然而,在人口学和计划生育领域对这一转折的迎接却是一片拒绝、质疑之声。直到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成为正式接受这个现实的历史标志。然而,承认和接受了低生育率的现实并不代表着已经认识和把握了低生育率方面有关规律,在中国人口学和计划生育领域表现出迷茫和消极的态度。
笔者在本文中概括了近年中国人口定量研究的一些结果。它们只是借以说明问题的一些实际例子,笔者真正想注重讨论的则是近年来在人口计生领域中存在的一些认识问题。这些认识问题正在阻碍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创新研究与实践活动。因此,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这些问题认真加以梳理和分析,才能提高认识能力,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完成好低生育率新时期中国人口的研究任务与实际工作。
一 中国在1990年代初期进入低生育率新时期
我国的生育率转变过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生育率急剧下降的1970年代,生育率波动徘徊的1980年代,以及进入及稳定在低生育水平上的1990年代并直到现在。
中国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的标志是1971年中央提出了人口控制规划和“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1973年8月,中央又进一步提出生育要“晚、稀、少”的号召。在计划生育的前10年取得了巨大成就,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3‰降到1979年的17.82‰,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下降到1979年的2.75。
在随后的10年里,计划生育经历了几次大的政策变化。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公开信,“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种提倡在实际中很快作为政策普遍推行,并产生了一系列问题。1984年4月又出台中共中央7号文件,允许农村可以生育二孩的口子开得稍大一些,对以前收得过紧的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松动。然而这次政策变化来得非常突然,又产生了很多问题和混乱。1986年中共中央下发13号文件,重申“总结经验,克服缺点,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政策”。通过随后3年多的统一思想、稳定政策、抓紧工作,从而形成了大体稳定、延续至今的现行生育政策。
实际上,1980年代前期收紧生育政策是企图实现总和生育率在1985年降到1.7,在1990年降到1.5,并保持下去,以达到2000年末确保总人口不超过12亿,在2030年左右达到最高峰值12.5亿。而后来的“开口子”调整以及努力稳定工作局面乃至形成现行生育政策,则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目标、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第二个10年里,总和生育率中断了前一个10年的那种急速下降的趋势,一直在2.5左右起伏徘徊。
中国生育率转变的本质跨越发生在1990年代。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总和生育率为2.3,明显高于更替水平,然而1992年中国生育率抽样调查的总和生育率却只有1.57(郝虹生、高凌,1996)。生育率刚经历了10年徘徊就在2年内有如此巨幅骤降,顿时引发了整个人口计生领域的强烈质疑,并认为出生漏报是生育率如此之低的罪魁祸首。
人们先是期望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能取得可信的生育率,结果生育率还是很低,令人失望;接着又期望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能够揭示真相,结果是再次令人失望。实际上,自1990年普查以后几乎所有的全国人口调查(2006年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除外),都在不断重复显示出很低的生育率结果,生育率一直处于1.4左右的很低水平。
总和生育率是判断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的重要指标,是人口工作、决策和研究的关键参照标准。于是,近20年来我们一直面对着一个大难题:一方面不敢相信调查到的很低生育率,另一方面又不知道实际生育率到底有多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在工作规划和宣传中一直统一沿用生育率在1.8左右的指导性口径。
图2-1提供了1990年以来各次全国人口调查的生育率统计和其他估计口径。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人口调查取得的生育率已经“很低”甚至“极低”[1],大大低于政府部门的指导口径。并且,调查结果还揭示出,1990年代前期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实际上是在向现行生育政策要求的平均生育水平1.47(郭志刚等,2003)接近,而在此后多年中则是保持在这个水平左右。而政府部门作为指导口径的1.8生育率尽管也大大低于更替水平,但是也大大高于实际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