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7月 |
一 引言
许多观察者都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收入不平等程度也大幅度提高(Quah,2002)。根据大多数研究者的观察,无论使用哪种度量指标,中国城市和农村个人或家庭之间的收入和消费差距,都反映出典型的不平等趋势。特别是时间和更好的数据越来越表明,一度认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按照国际标准来看并不大的判断是错误的(Gibson,Huang and Rozelle,2000)。例如,世界银行专家(Martin and Chen,2004)计算的全国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31提高到2001年的0.447。根据另一项计算(Khan and Riskin,2004),2002年的全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达到0.46。这种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在世界范围的比较中也处于很高的水平(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005)。
分城乡的情况观察,农村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提高到1997年的0.34和2002年的0.38,而城市这几年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16、0.29和0.34,提高幅度比农村大32个百分点。一旦把城乡居民合并起来观察不平等程度,基尼系数在每一时期都分别高于农村和城市,1978年为0.3,1988年就达到0.38,2002年高达0.45,说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更大(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5)。直接观察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的确可以看到这个扩大的趋势,直到2008年才显示了逆转的端倪。
图13-1 名义的和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
学者们探讨了各种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其中,相当一部分研究集中于传统的分解方法,主要从各种因素对不平等的贡献,以及不同人群的分解来讨论。由于大多数分解都显示了城乡差距贡献了中国收入不平等的40%~60%(Wan,2007),所以,解释了城乡收入差距,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释了中国的不平等,颠覆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则颠覆了中国收入不平等日益扩大的结论。
更重要的是,从各国历史来看,城乡收入的系统差距最终是由于劳动力流动而消失的。而何以中国经历了人类和平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而这个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仍然呈现扩大的趋势?因此,关于中国地区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通常会与限制劳动力流动结合起来。例如,奈特等(Knight et al.,1999)通过把刘易斯模型和一个剪刀差模型相结合,描述了在一个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扭曲的城乡关系政策所造成的城乡差距格局。杨涛等(Yang and Cai,2003)系统考察了劳动力流动制度变化。
人们发现,从逻辑上仍然很难就此现象自圆其说。经济学所讲的迁移,意味着劳动力从边际劳动生产率近乎为零的农业转移到非农部门,可以通过缩小两个部门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别,而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许多发展理论认为,劳动力流动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一种重要机制。针对中国的情形,许多研究者也做了类似的预期,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对城乡收入差距没有缩小感到迷惑不解。
例如,Whalley和Zhang(2004)通过一项模拟表明,一旦取消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对于劳动力迁移的障碍,现存的收入不平等则会全部消失。这里,他们的假设是户籍制度是劳动力迁移的唯一障碍,或者换句话说,存在户籍制度就意味着劳动力不能流动。Hu(2002)通过构造一个地区积聚模型得出的结论是,沿海地区在贸易上的地域优势,加上劳动力迁移主要发生在该地区内部,是造成地区差距扩大的原因。但是,这个判断是不正确的。已经大规模发生的劳动力迁移不仅发生在地区内部,跨地区迁移也是一种显著的现象,事实上劳动力从中西部向东部地区流动恰好是中国的一个特点(Cai and Wang,2003)。林毅夫等(Lin et al.,2004)通过估计迁移者对收入差距的反应弹性,认为迁移的确是一种缩小差距的机制,但他们同时也观察到,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和沿海地区过快的发展速度,目前的迁移规模仍然不足以缩小现存的收入差距。蔡昉(2005)指出,可能产生缩小地区差距效果的迁移,必须满足若干基本条件。而户籍制度的继续存在使得这些条件不能满足,以致迁移不能发挥其缩小地区差距的作用。
但是,上述研究成果虽然增进了人们对迁移和差距之间关系的认识,但仍然是一些假说性的解释,尚未得到经验的验证。归根结底,迁移缩小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的理论预期,与现实中并没有发生的事实,形成一个难题,对经典发展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挑战,要求研究者通过获得更好的数据,借鉴更先进的方法,把对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