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7月 |
借鉴国际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的经验,结合我国现有职业评价制度背景,我国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逐步构建起来。我国的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以职业水平考试为核心,包括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继续教育等方面。评价制度确认社会工作者资格,建构了政府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框架,有利于社会工作者服务技能和水平的提升。
一 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的含义
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者是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人员,按照国际通则,“社会工作者”的概念包含以下五方面的内涵:①持有社会工作执业证照;②具有社会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背景;③受社会工作道德伦理和职业守则的制约;④从属于社会工作专业组织或协会;⑤以社会工作为职业。
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是指在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评价时所应该遵守的规范与模式。从当前国际通行的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来看,它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的入门资质、职级设置、职业领域、资质承续、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建构的核心目的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价值理念、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从而保证社会工作职业的专业水准,为社会大众提供规范标准的专业化服务。它要求社会工作者具有专业而广博的知识,精到的技能。由于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涉及其工作对象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专门的职业伦理、道德规范以及奉献精神,和医生、教师、会计师等相似,社会工作者属于经过特殊职业训练并具有专门学识和能力,以及高度伦理道德水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用评价制度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十分必要。
二 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的外部借鉴
作为一种专业化的职业制度安排,社会工作在帮助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方面都发挥了自己的独特优势。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兴发达国家和地区,例如日本、我国的港台地区等同样引进这一制度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并在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构建我国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时,有必要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评价,以便汲取其制度构建的合理要素,从而推进我国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建设。
1.美国的社会工作者评价
美国社会工作在1915年前主要以志愿服务的形式运作。1915年后,针对人们对社会工作专业属性的疑问,相关工作人员开始努力促使社会工作成为一门专业。各种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得到发展,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守则、专业教育、专业方法得到推进,并提出了从业资格要求。1970年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得到拓展,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教育实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评价立法也在扩展。美国的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是在美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并根据社会需求不断地进行调整。
现行美国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是由法律强制性和行业自律两种规范结合构成的。强制性规范是由州政府通过立法而建立的社会工作者基本执业资格,任何社会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这一资格才能从业。基于社会工作立法,各州建构起社工证照或者注册制度,它通过规定社会工作者的最低入行执业资格,来保证基本服务达到一定水准,从而保障服务对象的利益。社会工作者必须在所在地通过考试或以其他相应的方式,获得证照或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方可合法执业。尽管各州有关社会工作者的法律制度差别很大,但是各州的法律制度均侧重于执业资质、执业范围、执业水平的相关规定。其中,执业资质包括入行执照申请资质、获得执照的方式、执照的有效期限,以及更新执照的程序和要求;执业范围包括专业职称的适用环境和对象、专业服务的内容和对象,以及专业服务的标准;执业水平则指专业资质的等级。
自愿性规范则是由美国社会工作协会所主导建立的社会工作者分层次的从业资格规范。它是针对部分的从业者和特定服务领域提出的更为严格的从业要求。在美国,社会工作者的发展是自下而上进行的,社会工作的专业协会对社会工作的规范要远远早于政府,而且协会主导的行业自律和从业资格层次对进入社会工作行业的人员而言具有职业设计的意味,并制约着个人的职业生涯。1960年,美国的社会工作者证书制度(ACSW)由全美社会工作者代表大会通过后颁布实施,这是美国社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