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9月 |
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互助互济、扶弱济困的优良传统,慈善理念和慈善实践源远流长。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间,在全能主义国家的理念之下,个人被视为完全负面意义的“私”,只有完全抛弃个人——“大公无私”才具有正面意义。因此,源于个人之间善意的慈善也被扣上伪善的帽子,成了宣扬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假丑恶的代表,连慈善这两个字甚至都被逐出了社会的口头和书面语言。
改革开放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解放了中国人——赋予每一个鲜活的个体生命以人格尊严和独立选择生活方式的平等权利,赋予人性以美好和自我完善的含义,这才导致了中国慈善事业的伟大复兴。
这场复兴不仅表现在改革开放中新诞生的慈善组织的规模、质量和增长速度上,也表现在慈善进入社会各个领域,在弘扬传统美德,激发爱心,扶助弱势群体,缓和社会矛盾,紧急救灾救援,社会保障补充,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上。特别是在2008年抗震救灾中,成百万上千万公民志愿者的自觉行动,不仅显示了公民慈善巨大的精神活力,而且焕发出从慈善行动迈进公民社会的中国式的创造力,从而成为中国慈善事业伟大复兴的历史见证。
一 慈善的含义
(一)慈善与公益
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对于慈善与公益以及慈善事业与公益事业的概念是有差异的。
1.中国慈善的文化源泉与慈善事业发育
自古以来,慈善行为就是道德伦常的一种规范。儒家文化讲仁和善,佛家文化讲慈悲之心。慈心和善举合起来,形成社会所推崇的一般行事规范。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谓日行一善,均演化为大众化的日常习惯。比如施粥、施药等等传统慈善的行为,迄今在温州的大街小巷仍然可以看到。中国慈善的传统是一种人帮助人的互助传统,做慈善不分男女老幼,尊卑贵贱,人人可做,人人可得,可见慈善行为的广泛性和传承性是来自于文化的。
慈善的思想、言语、行为和方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之一。
慈善原本是分开的两个字,“慈”代表“慈心”,“善”代表“善举”。慈心是在伦理道德的层面彪炳慈悲和慈爱之心,例如长辈对晚辈的爱被称为“慈”。善举是在社会行动的层面倡导仁义和仁善之举,例如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爱被称为“善”,行善之人被称为“善人”、民间的善举被称为“义举”。捐赠的财产、设施、物品被称为“义舍”、“义仓”、“义学”、“义田”、“义米”,古代中国的慈善机构称为“社仓”、“粥局”、“善堂”等。
将“慈”与“善”整合为一个名词,而且大量使用这个词,将“思”与“行”统一,标榜以慈心施善举,是晚清乃至民国初年始。当慈善作为一个名词被提及,就与慈善组织或机构相连,直接指向有目标、有组织、有成果、有人物的慈善事业。所以直至今日,一谈到慈善人们往往是在讲慈善事业。而谈及个人慈善时,往往使用仁人志士、慈善家、行善举等词汇来表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清末新政时期,如天津广济堂等当时著名的慈善机构多有建立工艺厂局等机构收容(养)无业游民,通过培训使其自食其力。还有的慈善机构借鉴传统印子钱办法设立借钱局为救助失业贫民提供小额借贷,或创办力田所、戒烟所等多种新机构。这证明晚清以后,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慈善事业的外延已经向着社会公益扩展。清末民初,熊希龄创办了现代慈善局。
2.国际社会的慈善传统与公益概念
在国际社会,慈善的理念和行为也源远流长。慈善一词源于拉丁文“Caritas”,后来转译成“Charity”,意思是“对他人的爱”或者“对有的需求行善和慷慨施舍”。另一个词“Philanthropy”源自希腊文,意思是“对人的爱”。而且将爱赋予哲学含义,是人类之爱,是广义的大家庭之爱。民国时代,孙中山先生将其译为博爱,最近十余年间,台湾、香港率先将这个词译为公益、现代慈善或者慈善事业,以期与“Charity”的传统慈善相区分。
饶有意味的是,凡是工业化之前就存在并流传下来的慈善,例如教会慈善,自古至今一直使用“Charity”这个词;凡是工业时代以后新产生慈善,例如公司慈善,自诞生之日就不使用“Cooperate Charity”,而是用“Cooperate Philanthropy”。可见,由于“Philanthropy”的传统含义要比“Charity”宽广,所以现代人要表达自己的现代思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