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9月 |
“5·12”大地震之后,取得了重大突破、达到历史新高度的中国慈善怎么继续向前走?如何做到可持续发展?这个话题不仅在民政部、慈善组织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圈内热议,也引起了全体国民的广泛思考和关注。
站在历史新起点上,审慎地评介过去、分析现状和展望未来是中国第一本慈善蓝皮书的使命。
本文所称的现代慈善社会就是现代公民社会。现代慈善就是公民慈善。它的主角是公民以及由公民自组织起来的自治和独立的各类社会组织,它的主宰或称行事准则是公民精神——以社会集体性的自我意识来支持公民认可并自觉遵循的各类基本的人类价值。它包括宽容、同情、志愿者精神和公民之间的互助友爱,这也是现代人需要承继并发扬光大的品格。因此,它具有普世价值。在当代,无论进度快慢,任何国家或政体的公民都乐意朝向或者已经进入这样的目标。于是,现代公民社会或现代慈善社会将世界各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追求的那个理想社会的建设总目标的表述一致起来了。
在中国,全民抗击“5·12”大地震的2008年,已经被社会公认为中国公民社会元年,因为这是中国社会的各类行动主体——公民个人、社团及其他非营利组织、政府、企业、媒体和公共知识界在一致认同的抗震目标下自发互动、创造性地共同完成紧急救援阶段任务的第一次成功的尝试。而且,公民自发进行的慈善捐赠在2008年突破了1000亿元人民币,抗震救灾的捐赠占其中的70%。自发到抗震一线志愿者达到300万人,后方支持的志愿者至少达到1000万人之巨。因此,人们称2008年后的中国,迈进了公民社会的门槛。而这个公民社会的含义,也就是中国的现代慈善社会。
中国迈进现代慈善社会意味着什么?现代慈善如何定位?政府和公民以及慈善组织需要做什么?中国有没有可能在全球陷入空前巨大的国际金融危机下走出自己的道路?这些是本文需要回答的问题。
一 现代慈善的价值定位
慈善作为一种既传统又现代的精神文化价值,是中国转型社会中最大多数人最可接受的意识形态。如果说,转型社会中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是在国家层面进行的制度性安排,那么,慈善则是公民或者公民群体与组织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向他人自愿提供的合法的援助行为。所以,现代慈善就是公民慈善。社会转型中的公民慈善及其慈善组织的各类机制为现代慈善做了价值定位。
(一)社会转型中的公民慈善具有社会动员与社会教育功能,是中国现代精神文明的拓展机制
改革时期的中国慈善事业伴随人的思想解放而生,它在汇聚社会和民间力量,关注帮扶救助弱势群体的同时,也彰显了对于以往时代和现实社会的理性反思。
中外发展实践表明,在物质文明日益发展并进入繁荣阶段后,经济的持续发展并不能自发地带动精神文明的发展,相反,由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失衡却可能导致价值观的扭曲以及随之而来的道德滑坡。因此,发达国家都采用规范各种制度和约束道德伦理这两方面的措施。前者是刚性的,是以国家立法的强制力推行的。后者则是通过社会教化、个人修养、促进人们的内心认同而使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秩序。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资源并不够丰富的人口大国,在社会转型中发展不平衡几乎是必然的。因而爆发了种种社会问题也不足奇,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国民共同奋斗共渡难关。鉴于转型中最重要的社会矛盾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并没有被全体国民公平、公正地分享。贫富差距快速扩大,逐年增加,由于转型期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上漏洞不少甚至有错误和误导,这是小部分快速致富者的财产并非全部来自合理合法增长的重要原因,在这样一个体制、机制、政策、制度都处于转型阶段,变动多、不确定性强的时代,若不加引导,放任自流,社会思想和行为很容易倾向机会主义、唯利是图,专门寻找体制、政策、制度的空子以图自利,这对于社会公民等于在进行一种反向教育——利己主义教育。
而在这个时代,盲目倡导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宣传雷锋式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典范,又会使人觉得高不可攀,无从学习。而慈善精神则不同。一是慈善的道德理念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年丰厚的人文文化积累,有着博大精深的人文传统,通过教育传播容易被人接受;二是多建立在日常经验之上的慈善行为具有平民化、日常化倾向,人人可做,日日可做,大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