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9月 |
2011年12月9日俄罗斯中央选举委员会副主席伊夫列夫宣布了当月4日举行的俄罗斯第六届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选举结果。“统一俄罗斯”党、俄罗斯联邦共产党、“公正俄罗斯”党、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四个政党进入下一届国家杜马,“统一俄罗斯”党维持了在国家杜马中的第一大党地位。
参选的7个政党中,俄总统梅德韦杰夫领衔竞选名单的“统一俄罗斯”党得票率第一,为49.32%。俄罗斯联邦共产党得票率第二,为19.19%。其后是“公正俄罗斯”党和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得票率分别为13.24%和11.67%。“亚博卢”党得票率为3.43%,“正义事业”党和“俄罗斯爱国者”党得票率均不到1%。
根据选举结果,“统一俄罗斯”党在下届国家杜马中的席位将从上届的315席大幅减少到238席。俄共席位将从57席大幅增加到92席,“公正俄罗斯”党和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席位也将分别从38席和40席增加至64席和56席,其他3个参选政党因得票率过低无缘进入国家杜马。
至此,俄罗斯实行的多党制的政党制度已经走过了20年的时间,这期间俄罗斯的政党政治不断发展,但相对于西方经历了数百年发展历程的政治体制来说,无论从法律制度还是政党政治的实践来看,俄罗斯政党政治都还处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概括地说,俄罗斯设立了多党制的政党政治,但政党政治在俄罗斯的政治制度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政党政治的核心功效还没有释放出来。
一 俄罗斯政党政治还不是标准意义上的政党政治
政党是现代国家中有着特定政治理念的社会团体,通常有特定的政治目标和意识形态,针对国家和社会问题有各自的主张,在竞争式民主国家里,政党透过在选举中获胜并以执政为目标。所谓政党政治,则是指以政党为组织依托,获得民众资源,在竞选中获得胜利,并最终形成政府实现统治的现代政治形式。
有鉴于此,可以说俄罗斯的政党政治不是标准意义上的政党政治,或者可以说不是成熟的完备的政党政治,判断依据就在于其不具备关键特征,即获胜党组阁。至今俄罗斯还没有实行由议会多数派政党组织政府的制度,而在西方国家,通常由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多数派政党组阁,经议会批准后行使职权。在俄罗斯则不是这样。按照《俄罗斯联邦宪法》,政府总理由总统提出人选,但须经国家杜马同意。如果国家杜马三次否决总统提出的人选,总统可以任命总理,同时解散国家杜马,进行新的国家杜马选举。可见,俄罗斯实行的实际上是“总统集权制”,有的学者称之为“超级总统制”。政府总理名义上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但议会对其牵制能力较为有限。
这里需要引用普京对此的看法:“在后苏联空间,我们至今还没有形成稳固的全国性政党。在这样的条件下,怎么谈得到政党政府呢?假如那样做,就是不负责任。至于将来,一切都是可能的。但是,我认为这是未来的几代人要考虑的问题。”[1]普京也曾说过,在条件成熟时,会实行“按政党原则组阁”。但是,什么时候条件才算“成熟”?普京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回答,但其致力于打造一个强大稳固的政党作为先行目标的思路已经确立。
这样的背景下,俄罗斯多党制的前景已经隐现,即政府战略层面上的首要目标是,建立一个服从政府的、独大的、能够足以克服议会干扰的政党,从而顺利推进各项政策,待得国家与社会发展稳定,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政党之间没有原则性差异的时候,再考虑推进多党竞争、政党组阁的现代政党政治。因此可以认为,俄罗斯短期内出现完善的多党制的可能性并不大。
二 俄罗斯政党政治发展的第一阶段
在这里,我们以取消单席位制选区为时间节点,把之前采用单席位制选区混合选举的前四届杜马选举,归为俄罗斯政党政治发展的第一阶段;之后的第五届杜马选举开始至今,视为第二阶段。这样的考量主要是基于,作为政治组织的政党,此时才开始在议会中成为绝对主角,这对于政党政治而言,是一个分水岭式的发展标志。
在第一阶段,俄罗斯的政党政治也经历了从混乱到逐渐有序、成型的过程。发轫之初的1993年,俄罗斯联邦于12月以全民公决形式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宪法》,明确宣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至此,多党制在俄罗斯得到了宪法法律上的确认。在20世纪90年代,在俄罗斯政治舞台上曾经活跃着数以百计的政党、政治运动和各种社会政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