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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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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深化广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作者:梁元斌 出版时间:2010年10月
    摘要:

    为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要求,进一步探讨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广州循环经济发展是当前理论界、政府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提出了树立资源环境价值的观念、建立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以价格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以价格约束机制促进减排目标的实现、以价格补偿促进生态保护等五个方面的对策意见。

    Abstract:

    To implement Reform,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Program of Pearl River Delta Area (2008-2020),the further discussion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price reforms togeth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recycle economy is the current hot spot in academia,government and society,this paper proposed to set th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values;to establish sound local legislation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ecycle economy;mobilize the energies of enterprises to reduce and accomplish the objective by price mechanism;promoting eco-environment through price compensation.

    一 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必要性

    (一)这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资源价格改革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资源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制约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保补偿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良好的价格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环境价格改革是针对当前我国进入工业化时期,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人口迅速增加,排入环境的废弃物大大超过环境容量,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环境资源已具有稀缺性,环境污染存在外部不经济性的状况。为此,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改革,建立和完善环境价格政策,按照“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原则,强制环境资源利用者承担改善环境的责任,承担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置的相关的费用。达到使排污者承担排污或环境损害产生的外部成本,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促使排污者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主动治污,促进环境治理和保护。

    循环经济指的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核心,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本质是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环境友好。从循环经济视角考察我国资源环境价格的安排,有助于在重新构建国民经济的成本价格体系中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作出符合社会利益的决策,促进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变。循环经济背景下的资源环境价格的形成,不同于传统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商品价格形成。它是政府干预下形成的市场价格,即一方面它要建立于市场机制的激励基础之上,使循环经济的各个主体形成互补互动、共生互利的关系,才能使循环经济真正地循环起来;另一方面又要有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干预,甚至要有跨国的集体行动。它是一种广义的价格形态,即物品产权的货币表现和交易过程所需支付的代价条件,而不是狭义的“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二)有利于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日益尖锐。在传统工业化道路下,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依靠大量资源和资本投放作为支撑,资源消耗大幅增加,资源稀缺形势日益严峻。造成这种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形成和延续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关键在于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水、电、油、气等资源能源价格还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企业以廉价获得要素和资源,缺乏节能降耗、技术革新、结构调整的动力。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仅不能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形成激励和约束,而且妨碍了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有效发挥,成为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结构升级的“瓶颈”。因此,需加快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纠正被扭曲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真实的市场价格信号,以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结构调整升级。

    (三)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环境作为一种资源,所具有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没有得到重视,一直处于低价甚至无价的状态,价格杠杆在环境治理和保护中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的发挥,难以有效激励环境治理和遏制滥用环境、破坏环境的行为。为此,开展环境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价格体系是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指出了珠江三角洲地区面临资源保障能力较弱、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凸显、传统发展模式难以持续的挑战。明确要求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循环经济推进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价格政策。为此,根据“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广州应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及要素价格改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