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11月 |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初始动力和目标设定,对中国政治改革的政策选择起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动力的来源决定改革目标的设定,目标设定则规定着政策选择的标准,并进而决定政策选择的内容。影响政治改革目标设定的推动力因素来自不同的层面和多种行为主体,分析这些因素和行为主体在改革政策选择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政治改革政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逻辑关系。
政治改革政策选择的三大变量关系
如果从中国政治改革的政策过程分析改革政策的选择、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某种逻辑、规则和特点,那么,有两个彼此相关的基本问题需要首先阐明。这两个基本问题对我们分析探讨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运行和基本特征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个问题是,中国政治改革的现实目标到底是由什么因素来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因素、政府体制因素,还是政治领导层的偏好,谁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二个问题是,政治改革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是民主、法治、经济发展还是政治稳定,哪个目标在政治改革政策选择中是最具有根本性?政治改革的目标是政治改革所要实现的预期结果,是政策制定者进行政策选择的基本出发点,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改革政策选择的方向和内容。政治改革的目标一般是由在政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治群体和政治力量来确定的,因为,只有具有权威制定政策和推动政策实施的政治力量,他们的政策偏好和选择的改革目标才能够成为实质性的。
不可否认,影响中国政治改革现实目标的因素来自不同的层面。社会经济因素或社会利益团体的偏好、政治运行体制或官员层的偏好,以及政治领导层因素和领导人的偏好都对政治改革目标的选择产生影响。但是,他们是在不同层次和以不同程度影响政治改革目标的选择。这些影响有的是推动型的,有的是阻碍型的,有的则是决定型的,彼此按照某种序列产生互动关系。下面就这三组变量因素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社会经济因素作为政治系统的外部环境,对公共政策制定起到推动作用。许多美国社会中心论学者认为,公共政策是社会上具有不同利益和愿望的群体之间冲突的产物,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活动,而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又很难分开。当社会群体间良好的关系因为经济的变化和发展被打破或改变,认为利益受到损害的弱势群体就会要求政府采取行动,保护他们的利益或建立社会的公平。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经济的因素对政策的影响比政治因素更大。或者说,经济发展决定了政治系统和政策输出,发生在政治系统结构和政策输出之间的绝大部分联系应该归于经济发展的影响。[1]但是,这些分析大多是以政治系统运行良好和相对稳定为前提条件的。在这里,前提假设是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所产生的问题仅仅存在于社会经济层面,良好的政治系统可以很好地做出反应,通过制定公共政策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同时,社会中心论者的主要依据是基于实证民主理论中社会制约理论的种种假设。这些假设认为,政治精英和政府官员的权力严重依赖于社会的支持,因为社会成员和各种群体控制着大量的政治资源。公共政策就是对拥有绝大部分的有效资源的社会群体的期望、要求和压力的回应。包括政治官员和政府官员在内的国家只是一个虚弱的实体,国家与社会不同的政策偏好和自主性往往被忽视或者被低估了。[2]然而,当政治系统运行不佳和处于不稳定的变动时期,这种完全理性化的决策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现行政治体制特征和官员层利益群体的制约。
政治体制由政治组织和政府机构以及这些组织和机构中的官员层所构成。政治体制与体制中的官员层作为政治系统的内生性因素,对政治改革政策制定起着制约性的作用。当社会经济问题产生并要求政治系统采取政策行动的时候,政治系统可能会因为组织体制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够采取有效的行动。不能采取有效行动的原因可以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政治体制本身存在着种种组织弊端,如机构臃肿,权力过于集中,官僚主义,行政能力匮乏等。第二个方面,科层官员组织拥有自身的利益、价值和权力基础,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左右政策取向和影响政策实施结果,从中牟取私利。这两种原因都可以造成社会经济政策的失误,使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无法解决,并上升为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