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日,萨帕塔民族解放军(EZLN)占领了墨西哥恰帕斯州的7个市政府,宣告了恰帕斯州农民暴动的开始。暴动队伍主要由恰帕斯州的印第安人构成,总人数达1万~1.5万人。暴动初期,冲突主要集中在丛林地区和洛斯阿尔托斯地区,进程也较为缓慢。因为暴动的主体是印第安人,所以我们通常称之为恰帕斯州印第安农民暴动。EZLN是一支以“民主、自由、公正”为最终目的的革命武装力量。
1994年,墨西哥仍处在革命制度党执政时期,各种右派、左派或中左派的反对派政党势力微弱,EZLN的出现无疑对墨西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挑战,使其出现了转变的契机。长久以来被州政府排斥在外的公民社会、各社会组织和政党形成了一种要求“公正、自由和民主”的新型政治关系,要求获得“有尊严的生活”。
EZLN发出了这样的宣言:“我们要打破独裁,与一党专政的独裁政治制度彻底决裂;我们反对置人民的利益与呼声于不顾、只为包括政客在内的少数人谋私利的政治制度。……墨西哥人民:我们是自由、自主的墨西哥人(集体概念)。我们认为,我们现在发起的运动是得到公正的惟一途径。独裁者们正对我们的民族实行一场‘没有宣扬的种族灭绝’,因此请大家都加入到这场争取就业机会、土地、住房、食物、医疗、教育、自主、自由、民主、公正与和平(共同的需要)的斗争中来吧!我们必将坚持斗争,直至达到目标(以需要的满足为最终目标),建立真正自由、民主的墨西哥政府。”EZLN的出现引起了巨大的国际反响,更重要的是危机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生效的时刻和墨西哥总统大选前夕爆发,引发了墨西哥的政治大地震,革命制度党首次面临两难境地:在民主与内战之间做出艰难抉择。一次浩大的公民运动威胁并动摇了国家某个政党的统治,这在墨西哥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一 恰帕斯危机的根源
1.土地问题
1824年恰帕斯州正式成为墨西哥的一个州。在此前的3个世纪中,恰帕斯是危地马拉辖区的一个省,是与新西班牙总督辖区的地理分界线。
1824~1880年恰帕斯出现了以最大限度扩大财产和属地为特征的地主寡头统治,占据了教会和广大印第安人的土地。几个显赫家族主宰和控制着恰帕斯,主要从事大规模的畜牧业庄园经济。他们雇佣大量短工,这些短工实际上是债役雇农制度下的奴隶。
1876~1911年迪亚斯政府推行“出口飞地模式”,其特点是国民经济中的许多部门为外国人所有,由外国人经营,面向出口,与墨西哥其他经济部门割裂。恰帕斯州当然也不例外,来自英国、德国、美国、西班牙和法国等国的外商在这里投资建厂。外商大规模购买土地,建成从事咖啡种植、橡胶、树胶和木材开采等行业的庄园。因此,从19世纪末开始,恰帕斯州的每一寸土地几乎都被外商控制,建立起一种依附性的经济和社会模式。
著名的1917年宪法成为解决恰帕斯州土地问题的“昙花一现”。这部宪法确认印第安人有权享受属于他们或应该归还他们的土地。但是,恰帕斯州的庄园主们感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极力对抗新政府的政策,使有关土地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被束之高阁。随后,国家土地法又赋予土地所有者更多特权和优惠。在上述形势下,1910~1917年那场削弱了大地产制、使大批农民分得了土地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恰帕斯州并没有引起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改造,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土地的分配问题。从此,土地问题成了恰帕斯州的痼疾和隐忧,这也为恰帕斯州爆发农民暴动埋下了伏笔。
1930年恰帕斯州29个占地超过1万公顷的大庄园的占地总数高达90万公顷,相当于全州土地总数的9%;而67个村社只占有可怜的3%。1940~1960年,土地分配主要集中在国有土地的分配方面。在恰帕斯州,出于土地分配的需要,格雷罗等附近几个州的农民迁移到原来荒无人烟的拉坎东丛林区,由于原居住地已无地可种,印第安人也迁移至此地,从事玉米和菜豆的种植工作,以此维持生计。
1972年3月联邦政府颁布了一项授予66个家族拉坎东丛林区土地的所有权的法令,将61万余公顷的土地所有权“合法化”地划规上述几个少数的家族;而印第安人将居住在政府划分的3个居住地。此后,拉坎东林业公司与这片土地“所有者”签订了一份合同,从而获得了在该地区每年开采3.5万平方米林地(共有1万株雪松和桃花心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