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
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引起政府有关方面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样本区域进行现场调查,检索法律文件和专业文献,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分析我国家庭废弃药品回收处置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探讨现有法律法规的适用性,以便对我国家庭废弃药品管理的政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In the past few years,recovery of overdue drugs in households was organized in many forms and in many regions in China,attracting the attention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ociety. Through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in the sample regions selected nationwide,searching in the legal documents and literatures,inquiring experts’ opinions and other methods,the article is intended to analyze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in treatment of discarded drugs in families,discuss the applicability of exis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and provide suggestions on the polici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discarded drugs by families.
家庭废弃药品回收处置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在我国也引起了政府有关方面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地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家庭废弃药品作为固体危险废弃物的一部分,对社会及环境的危害程度、应当如何正确处置,以及是否需要建立相关制度是本课题的研究目的。
一 研究项目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家庭废弃药品,系指家庭过期的,或者因保存不当而变性、发霉变质的,以及仍在有效期内,但已不准备再用的药品。家庭废弃药品的回收仅指此类药品由政府部门、企业或者有关社会团体施行的有组织的集中回收活动。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开展了诸如“清理家庭小药箱”、“以药换药”、“永不过期药店”等形式的家庭废弃药品回收活动,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开展这些活动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理由:一是认为会引发环境污染。废弃药品处置不当,药品及其分解产物会造成一定的土壤和水源污染。二是引发用药安全问题。药品过期后,不仅可能失去原有的治疗作用,而且还可能因药品内在质量的改变而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造成安全隐患。三是流入非法药品流通渠道。
(二)研究项目
为了客观了解我国城市与农村居民家庭废弃药品回收活动的现状,如实分析社会各方面对家庭废弃药品处置的态度,探讨废弃药品回收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07年,课题组分别选择我国东西南北具有代表性的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广东省、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18个市(县)作为样本区域,开展了社区居民关于家庭废弃药品回收的现场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810份。
同时,召开了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广东省、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药品经营企业(主要是零售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和相关领域专家研讨会,共计19场次。
并且,检索了国家以及各地发布的有关家庭废弃药品回收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社会各方面发表的文献,查阅了世界上一些国家关于家庭废弃药品回收管理的实证报告。
此外,还听取了药品监管部门的意见,征询了法律、社会学、药学、环保、公共卫生和农业土壤领域等专家的意见,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对我国家庭废弃药品的管理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 我国家庭废弃药品处理的现状
(一)家庭储备药品的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家庭表示有储备药品,32.5%的家庭表示没有。从地域来看,北京、上海、山东家庭中储备有药品的比重较高;从区域来看,城市居民家中储备有药品的比重略高于农村;从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越高,家中储备有药品的比重越大;从拥有医疗保险的情况来看,拥有社保和城保的家庭储备药品的比重较高。
家庭储存药品的主要来源,被调查者认为主要来源是药店购买、医院(卫生所)调配,分别占到了52.2%和46.8%。50岁以上居民家庭储备药品最主要来源是医院,50岁以下居民家庭储备药品最主要的来源则是药店。
(二)家庭处置废弃药品的常用方式
由调查结果可知,家庭处置废弃药品最主要的方式是当垃圾倒掉,占总数的80.3%。城市居民选择将废弃药品交给回收药店的比重略高于农村居民,两者分别是11.1%和2.8%。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居民在处理废弃药品时,除了当垃圾倒掉外,选择交给回收药品的药店的比重与文化程度较高的居民相比较低。
(三)家庭废弃药品的回收活动分析
上海是最早开展家庭废弃药品回收活动的城市。早在2003年9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卢湾分局与海王星辰药店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庭废弃药品回收活动,药品监管部门大都参与或组织开展该活动,有些地方的药品监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
1.实施家庭废弃药品回收的管理模式
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大体上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型;二是“企业主导、政府指导”型;三是“企业自主”型。
大部分药监局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各地药监部门参与家庭废弃药品回收活动主要涉及宣传组织、确定回收单位、过程管理、统一销毁等方面。上海市大多数区域的主体是政府,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北京市实施的主体主要是分局,社区协助。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些大型制药企业合作进行家庭废弃药品的集中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