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4年05月 |
一 流通产业概述
1.中外理论界对流通产业的定义
世界范围内流通产业的概念很不统一,在中国,流通产业是在近年来才开始使用的经济概念,国内外理论界都尚未形成一致的解释。目前国内外文献对流通产业的定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种是把所有与流通产业中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有关的行业全部叫做流通产业。如,韩国狭义的流通产业包括批发业、零售业、运输业、装卸业、包装业等,广义的流通产业除上述产业以外,还包括信息业、金融业、保险业等。[1]
另一种是以流通为基点,看其是否从事商品流通或为商品流通服务。如贾履让、张中立主编的《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认为:流通产业包括五大流通体系,即“商业、物资、供销、粮食和外贸等五大流通组织体系,并以这五大流通组织体系为流通产业的核心,向外扩大到社会商业,包括个体、私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流通组织和具有流通功能的企业组织,扩大到生产企业的流通行为,扩大到各种为商品流通提供较为直接服务的市场中介组织。”[2]这种表述中提到的五大流通体系,实际上是原中央计划体制基于国有商业、按照五大主管机构职权来划分的。
张声书主编的《流通产业经济学》认为:流通产业指专门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经济群体或部门,它是第三产业中最重要的产业。从商品流通的角度出发,对流通产业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如,按照商品流通的客体即业种划分,有生产资料流通与生活资料流通;按商品经销方式及业态划分,有批发业与零售业;按照商品流通的地域划分,有内贸与外贸,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按照中国的原部门管理模式而将流通产业分为:从事商品流通的商业、物资、供销社、粮食流通业、外贸业和专门负责农村商品购销的供销社系统;从事物流活动的运输业和仓储业,以及从事信息传输活动的邮电通信业。[3]
2.流通产业的内涵与外延
综合国内外对流通产业的各个观点来看,流通产业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流通产业是指通过自身的商品买卖活动使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实现商品交换的职能。狭义的流通产业仅仅指批发和零售商业。根据广义的定义,流通产业除了包括商业部门以外,还包括为商业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仓储业、运输业、包装业等。前者可以被认为是流通产业的主要部分,后者则是流通产业的外延部分,两者共同构成流通产业体系。
如果按照原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来划分流通产业,则存在较大的不合理性。国家原有的主管流通产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如商业部、物资部、供销社和国家粮食储备局,其在职权划分上存在一定的交叉。有的是按照所管辖的流通客体划分的,如商业部、粮食局和物资部,有的是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如供销社。
如果仅仅按照客体来划分流通产业,必然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流通的客体千差万别,日新月异,以客体来划分流通产业组织,必将给流通产业的研究带来诸多的不便。
本文认为,流通产业是支撑和促进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一体化)的载体,是实体经济中与商品贸易直接关联的产业经济活动的总和。流通产业既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又是第三产业中的基本内容之一。从产业特点和研究范围看,流通产业包括与第一产业相关联的农产品流通、与第二产业相关联的工业生产资料(资本品)和工业生活资料(消费品)流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商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和物流业等);从商品贸易的流程来看,包括与此直接相关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从资源稀缺和构成要素角度看,包括基础设施硬件与管理、技术软件,包括相关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资源的投入;从时代特征和管理、技术水平看,包括传统流通业和现代流通业。对此,都可以从现代经济学一般原理和分析方法着手进行专门的考察研究。其中,较为直观的流通产业及其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广义流通产业示意图
3.改革开放以来流通产业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商品流通,建立了一整套“统配部管”、“内部调拨”、“一、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封闭式、集权型的产品分配体系,基本上排除了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和市场机制。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实行流通产业的市场化进程。按照政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