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9月 |
新农村建设的评价是制定新农村发展战略,指导新农村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本章将根据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框架,建立从多个视角评价中国新农村建设水平的5套指标体系。由于数据获取的条件限制,本文只应用其中的全国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加工、计算处理,对2004年31个省、市、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水平起点状况进行排序,并做分析和点评。
一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原则和思路
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真正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各地也都把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战略任务来抓。正确认识及评价新农村建设的现状,量化各地新农村建设水平,可以具体针对各地建设新农村出现的不足和偏差进行分析,理清思路,找出差距,解决问题。这对于今后制定并实施新农村发展战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评价的原则
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构建,要以科学的原则为前提。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以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以及发展规律为主,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分析。必须从新农村的本质出发,强调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借鉴参考其他一些评价研究方法,可以确立以下四个中国新农村建设评价的基本原则。
(1)综合性和针对性原则。建立的指标体系应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针对性。新农村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构建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一方面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要体现综合性,能以多维的角度构造出全面而综合的新农村建设景观,即不仅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还应包括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另一方面,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还应具有针对性,应该针对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确定关键性、决定性要素。
(2)代表性和独立性原则。建立的指标需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彼此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可供选取的指标非常多,但作为指标体系来看构建新农村建设的指标又不能过多,因此要求指标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具有独立性,即指标之间互不涵盖,缺一不可,用尽可能少的指标全面、综合、准确地反映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发展特征和发展状况。
(3)可获取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指标体系应体现可获取性和可操作性。构建指标体系的目的在于应用,对于一些指标,从理论上讲很有意义,但缺乏现实可行性,实践中很难用某项确切的指标来描述,如果不考虑可操作性要求,强行设立,势必造成认识和判断上的困难和错误。这样的指标体系,无法发挥其科学描述、准确评价的作用。另一方面,指标的设立还应充分考虑数据资料的可获取性或可测性。虽然某项指标很重要,但却难以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则就无法判断实现程度,设立这样的指标也就没有意义。所以指标体系应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基础之上。
(4)可量化和可比性原则。指标必须能够适应不同区域的发展状况,各项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和适用范围对不同区域必须一致,具有可比性;所有选择的指标能够根据测量标准进行量化。即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既要能够体现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的阶段性,又要体现中国各地之间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的比较,即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为此,这里都选择可以比较的指标统计口径,比如基本上采用人均、比重等相对数,不用绝对数;同时,在指标的选择和确定方面尽可能地考虑一些国际通用的,特别是普遍所认可的指标。
3.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和步骤
(1)评价对象分类设计。由于各地发展水平和新农村建设主体对象的不同,指标体系可分设为点和面的两方面评价。一是针对农村行政村的发展评价,即新农村的点评价;二是针对区域新农村建设水平的评价,即区域整体新农村建设水平的评价,亦即新农村的面评价。
点、面评价指标体系是相辅相成的,点的评价可以很好地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情况,但由于农村地区差别大,数据难以获取,所以点的评价只是一个基础。面上的评价应基于点的评价,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不仅来自农村,而且还来自于各级政府,所以评价一个政府管理的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水平也具有实际意义。
(2)评价视角分类设计。新农村建设的评价内容首先可以按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五个方面来设计,这种设计既体现出新农村建设的实情,又与多个评价指标体系相似,具有参考性。
新农村建设的评价还可以根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