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9月 |
一 规划内涵的创新——从物质建设规划走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中国现有城镇、村镇规划主要为物质建设规划
目前,中国城镇规划与村镇规划依然沿袭传统模式,属于物质建设规划范畴,即依据一定时期城镇发展目标,进行城市建设综合部署,并以此作为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
这种城镇规划的物质性特点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
(1)国外规划思想的影响。国外规划思想的影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19世纪以后外国规划师制定的通商口岸城市规划产生的示范和影响作用,如青岛、哈尔滨、上海、天津等城市规划;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受过西方教育的规划师回国后,传授了当时国外最新的规划理论与实践经验,如有机疏散、卫星城镇规划等;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规划理论及实践所产生的影响。
(2)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需求总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社会需求。从居住空间需求来看,首先要解决居住空间的有无问题,然后才能谈居住空间的质量。长期以来,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居所的供给,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居民,都谈不上对居住空间质量提高的要求,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需求相适应而制定的规划也必然是物质建设规划。
(3)规划主体的缺位。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过去在制订规划过程中普遍缺乏群众参与,居民对于即将建设的场所和地段,不知道谁将生活其中,也就漠不关心,缺乏参与的热情。这种规划主体缺位的结果必然导致规划内容重视“物”而轻视“人”,甚至是见“物”不见“人”。
由于受特定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中国规划界一直沉醉于“城市规划”(即规划城市建设蓝图)的逻辑思维,制定出来的规划也大都停留在空间规划阶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丰富规划内涵,使之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大胆进行规划创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2.新农村建设规划应是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精神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指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内涵的科学界定和精辟概括。从规划角度看,中央要求新农村建设应体现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空间等多方面的发展成果。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1]也应是一套系统的、完整的、综合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是用规划理论和专业知识指导规划实践,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进而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客观需要,规划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发展,是人本精神在规划领域的具体体现。它关注的重点是包括物质建设、经济发展、社区发展及社会福利等多方面问题在内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并不只局限于物质建设规划。其本质特征是经济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具体体现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就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广泛参与。
(3)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一直是规划界研究的重要问题。新农村建设规划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既要重视发展中的公平问题,又要讲究发展的效率。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应以城带乡、以工带农,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和城乡和谐发展的目标;另一方面,又要注重经济效益,注重投入产出之比。小城镇的发展是发展县域经济,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新农村建设绝不能采取“撒胡椒面”的均匀用力方式,重点领域应放在小城镇及中心村的建设上,采取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逐步将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吸引到发展条件较好的小城镇这些“点”上,吸引到小城镇联系网络的重点轴上,这样才有利于农村人口在“点轴”上的重新集聚,有利于农村土地的逐步规模化,有利于边远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效率的发挥。所以在新农村建设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应突出村镇发展重点,形成县城重点镇—建制镇—中心村的轴带状发展体系。
二 规划方法创新——从自上而下式转向自下而上联络性规划
规划内涵的转变,必然引起规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