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05月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决定》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第一次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第一次提出缩小国家对项目投资的审批范围和权限,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决定》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战略部署,着眼于整体推进,对非公有制经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市场体系、宏观调控、财税体制和金融改革都进行了安排,这些无疑都有利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进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大大拓宽了民间资本的选择空间,从而会大大促进民间资本从“休眠态”进入“市场态”,不断给投资领域注入“源头活水”。《决定》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将使民营资本拥有更多发展空间和机遇,从而将对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贡献已日渐突出。北京地区作为我国几大经济“增长极”中的重要一极,需要培育能够维系其长期增长的新生力量。我们认为,这个新生力量就来自于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2008年北京要举办奥运会,庞大的建设工程除了政府的投资外,迫切需要大量其他投资的加入。我们认为,弥补巨大投资缺口的可能资金来源,可能也主要是民间资本。北京的民营经济这些年取得了很快的发展,但与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相比,仍然存在相当差距。然而,北京具有其他地方不能比拟的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等多项优势。在资金方面,北京地区银行存差超过了6000亿元,还有大量国内外民间投资者不断在北京寻找投资机会;在人才方面,北京聚集了全国最多、最好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它们为北京提供了充足的人才资源和高水准的研发成果;在技术和信息方面,北京是全国信息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大量政治、经济等多方面有价值的信息。既然如此,北京的民营经济为什么没有出现江、浙、沪、粤那样高速发展的势头?影响北京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促进北京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对策是什么?这一系列重大问题亟须得到回答和解决。我们认为,如果能把这些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在找出阻滞北京民营经济发展真正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于促进北京民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最终使北京的经济增长建立在新的和高效的微观基础上,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认为,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投融资问题是目前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最突出问题。因此,本课题从民营经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投融资问题入手,系统分析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制度特征情况下的民营企业的投融资问题,分析目前民营经济运作中的主要投融资渠道,并加以比较,以揭示影响民营经济实现正常投融资的主要阻滞因素,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 近年来北京民营经济发展概况及特点
民营经济与民间投资目前尚没有一个准确而统一的定义,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大致有三种界定。第一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就是私营经济,之所以将私营经济改称民营经济,不过是为了让其披上一件人们容易接受的外衣。这一观点是民营经济概念提出初期的一种理解,其特点是比较简单,现在看来已不能准确反映目前民营经济的实际内含,是一种相对狭义的界定。第二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是相对于国有经济而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的经济(企业)形式,因此包括了除按照政府非商业意愿运作以外的所有经济(企业)形式,甚至包括了“新型的国有企业”、[1]国有非控股企业以及国内资本控股的外资企业。[2]这一界定比较科学,也是一种最宽泛的界定,但统计上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不易为实际部门所采用。第三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是指利用国内民间资本兴办的私营、个体、股份制企业等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