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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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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举步维艰的《京都议定书》

    作者:庄贵阳 出版时间:2003年02月
    摘要:讨论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际政治斗争,是一件很复杂、很困难的事情。然而,近年来始终追踪这一问题的庄贵阳还是尽其所能,依靠清晰的叙述层次并用多数读者能够理解的语言,把这件事情说得相对通俗易懂。如果读者认真阅读和思考这一章,就会理解为什么美国对待《京都议定书》的态度会引起比较普遍的反感却又是相对乏力的抵抗,为什么国际社会始终无法形成团结一致的声音,为什么可持续发展问题一方面引起各国越来越多的重视;另一方面却仍有变得更加严峻的可能。尤其有趣的是,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形成的各种国家“利益集团”,与我们过去理解的多数划分尺度(比如“三个世界”理论或“核心边缘学说”)很不一样,折射出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事务独有的复杂性。但无论如何,认知和解释是十分必要的,它体现着当代国际关系中一个日益重要的侧面。

    自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京都会议)达成《京都议定书》以来,确定其具体实施细则的谈判是一个充满矛盾、一波三折的复杂过程。海牙会议的失败、美国的退出,使《京都议定书》的前途充满了变数。而《波恩政治协议》的达成及马拉喀什会议(COP7)的成功,国际气候谈判似乎又柳暗花明。2002年2月,美国提出其温室气体减排新方案并单独采取行动,而俄罗斯和加拿大仍在犹豫不决。尽管欧盟和日本已率先批准,但国际社会希望在2002年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之前使《京都议定书》生效的愿望已经落空。《京都议定书》何时能够生效,掌握在俄罗斯的手中。

    一 从《波恩政治协议》到《马拉喀什协定》

    1.波恩会议的争议与妥协[1]

    波恩会议于2001年7月16~27日在德国波恩召开,共有近181个国家政府代表,254个国际政府间、非政府和以观察员身份出席的组织,以及332个来自全球各地的媒体,超过4600以上的人员参加。此次会议是2000年底在荷兰海牙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的续会。在这次海牙会议上,由于美欧之间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立场相距甚远,没能够按预期达成协议。于是与会各方同意在2001年夏天重开谈判并力争取得进展。然而,2001年3月,新任美国总统布什突然单方面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准备脱离原来的谈判轨道另起炉灶,寻找全球气候问题的替代解决方案。布什此举受到了欧盟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批评,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一场外交风波,同时也使《京都议定书》的落实陷入僵局。此次波恩会议作为海牙会议的续会,就发达国家旨在执行以减少排放为中心内容的《京都议定书》和《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问题继续进行讨论。会议的主要目标是达成上述的有关协议。

    此次谈判,原先不被各方看好。一方面,第六次缔约方大会因为争议未能达成共识,故才有第二阶段会议的召开。更重要的是,排放量第一大国的美国,自布什总统执政以来,对环境问题持冷淡态度,先违背了要求美国电厂削减排放的竞选诺言,又主张开放阿拉斯加自然保护区的石油开采,更于2001年3月正式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美国改变立场,日本犹豫不决,为《京都议定书》发展前景投下变数。

    气候公约签订于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1997年曾在纽约召开Rio+5(里约加五年会议),对公约进展加以回顾和检讨。国际社会普遍希望《京都议定书》能在2002年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Rio+10)之前正式生效。压力当前,谈判艰难。对于京都机制、基金设定、遵约制度等主要议题陷入胶着状态。大会主席荷兰环境部长普龙克(Jan Pronk)排除万难,经过长达36小时的部长协商,以困乏殆尽式的谈判(Negotiation by exhaustion),终于在7月23日上午突破僵局。美国此时采取“虽不签署但不阻碍”的参与态度,再加上日本环境大臣明确表示支持议定书2002年生效的声明,使得COP6第二阶段会议得以圆满结束,会中并通过《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核心文件》决议。

    波恩气候会议最终能够达成协议的结果,使许多观察家大跌眼镜。此次会议召开之前的一两个月,基于各谈判国家集团所采取的立场无大改变、美国反《京都议定书》立场也丝毫没有松动迹象、加上欧盟、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改变美国立场所做努力的失败,均使国际社会对波恩气候会议能否顺利召开,以及《京都议定书》未来被批准生效的可能抱着相当悲观的看法。但7月23日政治协议的达成防止了《京都议定书》惨遭夭折的命运。尽管如此,《京都议定书》能否在2002年生效还是一个大问号,许多人对能否确保议定书环境完整性的目标也表示相当怀疑。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的估算,在森林吸收(碳汇)问题上的让步,已经降低了议定书原有的效力。实际上,扣除抵消的部分,全球削减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只有1.8%,仅仅是预定数字的1/3。[2]但正如环保团体所言,达成一个“弱”的协定总比什么都没有达成来的要好。

    《波恩政治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①土地、土地利用变化和森林(LULUCF);②京都三机制;③遵约制度;④资金提供问题。

    ①LULUCF。海牙气候会议之所以失败,主要是欧盟与伞型集团国家在LULUCF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因此有戏称:“It was sinks that sank The Hague.”[3]但在波恩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