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年01月 |
一、研究目的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私营企业在社会和法律上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1992年党的十四大将过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单一所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1997年中共十五大进一步将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提高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1999年的修订宪法做了相应修改。上述政策的变化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十五大以后,各省纷纷作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特别是县及其以下的地区,在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大量乡办村办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转制,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据统计,到1999年,全国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增长到150.9万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20.2%,同期国有企业为165万户,同比为22.1%。比重最大的是集体企业,为317.2万户,占42.5%。虽然企业的性质在统计分类上似乎还有意义,但实质上各种形式的企业之间的差异性在逐步减小,企业之间的相同性越来越大。
私营企业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产生的新的经济成分,正处于探索、发展和提高阶段。私营企业在中国各地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色。2000年6月我们调查的福建省福清市的私营企业发展就具有极其鲜明的地方特征,由于几十万海外华侨强烈的家乡情结,1987年以后福清吸引了大量海外资金,侨资企业已经成为侨乡福清经济发展的启动力和主导力量;在以侨资企业为主的三资企业得以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当地的内资企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虽然相比之下实力还较弱。经过20年的发展,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发展环境和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的形式已经形成了初步模式。我们发现,内资企业中的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之间的所有制形式以及政府的管理方式虽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在另一方面,它们在组织形态和管理机制上出现了向相同方向发展的趋势。我们首先关心一个地区内部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之间的差异性和共同性,是因为通过这些分析,希望能够看出福清地区未来的企业组织的基本形态。
我们同时更为关心在地区经济得到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当地作为一个社区的社会发展状况。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人们是否获得了平等的发展条件和机会?其中,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私营企业主群体又处于什么样的状况?福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但是经济发展仅仅是人们实现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的手段;它首先是一个社区,是人们建立共同生活的基本单位。在这个社区当中,公共秩序是否在逐步得以建立是我们这项研究的最终关心所在。
本文的目的是以中国东南沿海城市福清为对象,分析三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说明在企业保持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地方政府也相应地采取多头分割管理方式的同时,不同企业的组织经营形态出现了趋同的发展趋势,由此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未来的中国地方企业组织的结构形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或调整部门利益,对不同类型企业实行了分割管理的方式;在私营企业主与政府官员的相互关系上,两者的社会地位还不尽平等。我们主张,在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应该树立福清作为一个社区的观念,创造促进地区公共性建立的条件,以实现社区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侨乡与福清模式
(一)福清市的历史与侨乡的形成
福清市位于福建东南沿海,由福州市到厦门的公路从市里经过。全市人口117.9万,其中农业人口103.9万人。福清市在历史上就是中国著名的侨乡,2000年2月福清召开了第三次世界福清同乡代表大会,根据市侨办1998年的侨情普查的统计数字,全市共有侨胞62万人,其中华侨华人54万人,港澳同胞约8万人。老华侨以新厝、渔溪、海口和高山等镇的人口为主,分布在世界五大洲73个国家和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早年移居海外的福清人主要在东南亚各国。[1]在日本的中国人当中,来自福建的最多,而福建人中又以福清人为主。日本有福清籍老华侨5000~6000人,加上他们的子孙有1万多人,在旅日华侨中占主导,东京、神户、京都、北海道等地的主要华侨领袖均为福清籍华人,其中著名侨领林同春就是福清人。福清人被称为中国的犹太人,敢闯敢拼,善于经营。老华侨经过长年的发展,建立了相当规模的经济基础。解放以后到197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