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3年12月 |
虽然旅游业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但在“入世”后也同样面临巨大挑战。民营旅游企业作为旅游业的组成部分,是国有资本退出的重要替代和补充,因此研究“入世”后民营旅游企业的生存状态和发展前景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以旅行社和旅游景区为对象,深入探讨加入WTO后民营旅游企业的发展趋势。
一 民营旅游企业的发展现状
1.民营旅行社现状
相对于其他旅游行业,民营旅行社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国家颁布《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的经济性质不再进行限制,才出现了民营旅行社。由于民营旅行社资格审查手续繁琐,因此大多数民营旅行社通过现有旅行社改制获得新的身份,即以公司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稀释国有股权的比例,进而改变旅行社中国家绝对控股的情况。由于国有旅行社牵涉的利益主体较多,改制过程较为缓慢,不同地区改制完成的速度也相差较大,广东、浙江、福建、江苏、上海等经济发达省市改制完成的比例较高,中西部地区较少。总体上看,目前民营旅行社的数量和比例在总数中依然不高。截至2001年底,私营旅行社数量仅占旅行社总数的27%,而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行社的比重达50%,而且旅行社的效益普遍不好,平均利润低于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等其他旅游行业的企业。
2.旅游景区
我国民营企业投资景区始于“七五”时期。这一期间,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在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办旅游的政策下,一批民营资本涉足旅游景区。在人造景观方面,在深圳锦绣中华[1]的轰动性示范效应下,引发了全国性人造景观热,到1992底全国已建起大中型人造景观近百处。[2]但由于大多数投资经营者不了解旅游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盲目进行投资,多数以失败告终。目前全国共有2500个人造景区,其中约70%处于亏损状态,盈利的只有10%左右。[3]
民营企业开发自然景区的时间较晚,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人们对旅游景区需求的增大以及民营企业实力的提高,民营企业开始以获得景区经营权的方式,进入长期由国家统一开发的大型自然景区领域,并由此形成民营企业开发景区热潮。虽然目前有关部门仍对此存有异议,但已有多家民营企业,包括宋城集团、浙江旅业集团、广厦集团、四川万贯集团等几十家著名民营企业,以出租、委托经营、买断经营、合股经营等方式进入四川、湖南、浙江、安徽等旅游业发达省份的大型景区,控股比例在51%~55%,经营年限从30~70年不等。
总体来看,民营旅游景区的数量不多,仅占全国旅游景区总数的5%左右,国有及国有控股景区的比例高达74.38%,但是旅游景区的效益较好,平均利润率高达24.4%。[4]
二 民营旅游企业存在的问题
1.旅行社存在的问题
①我国旅行社普遍规模较小,而民营旅游社的规模更小,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截至2001年底,我国共有旅行社10716家,[5]但所有旅行社的总业务量不及美国运通公司业务量的1/3,而且市场集中度亦远远不够,美国最大的25家旅行代理商拥有72%的总市场份额,总营业额占行业总收入的58%以上;[6]而我国的国际、中国、青年三大旅行社所占市场份额不足20%,其他80%以上的市场则被“散、小、弱、差”的“小作坊”式旅行社占据。“入世”后,这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作坊”将受到最直接的冲击,将有相当一部分小型旅行社被淘汰。
②主业单一、辅业缺乏。目前我国旅游企业还处于单一经营旅行社、景区或饭店阶段,尚未实现上下游旅游企业之间的合纵连横,使企业的综合实力受到限制,抗风险能力较弱。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大旅行公司都发展成多元化的全球旅游公司,使企业能够在部分业务不景气或受到打击时,通过业务调整与战略转移或业务互补等方式应对危机,从而减少整体损失。我国企业要真正具有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还应当立足多元化发展。
③竞争层次较低,仍处于削价竞销阶段。由于旅行社业进入门槛较低,旅游行业的市场机制不健全,许多旅行社以“顾客导向”为主,忽视“成本导向”,竞相以削价为主要竞争手段,缺少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方面展开高水平竞争,违规、违法操作现象严重,致使大量资源得不到整合利用,并直接导致旅行社业效益普遍较差,而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却处于亏损或虚盈实亏的境地。
④我国现有的旅行社集团实力不强,集团化程度较低。我国旅行社集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