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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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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参与机制探析

    作者: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摘要:本文集中从社区管理、行业管理、公众参与、媒体参与四个方面综合回顾了药品安全社会参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美国FDA、公共利益科学中心等机构的做法进行了经验分析。采取调研的方式对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梳理,比较全面地呈现了当前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参与的现状和特点,并综合提出了药品安全社会参与的形式和机制,对于加强和创新药品安全社会管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Abstract: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drug safety and social participation which based on the four aspects of community management,industry management,public participation,and media involvement.The author discussed the practice of the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USA),Center for Sciences in the Public Interest (CSPI),and other institutions.Based on the empirical research the paper analyzed the social management method of drug safety administration,which appears the social participation statu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cent social participation about the drug safety administration comprehensively.The paper proposed the Mechanisms and forms social participation about the drug safety,which it i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to strengthen and innovate social management of drug safety.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纳入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社会参与的主体是全体公民的社会活动。药品安全社会参与是公民在与其利益相关的药品安全监管活动上,与决策制定人双向沟通与协商对话,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与行动,管理与药品安全相关事务的过程。

    一 药品安全社会参与的研究背景

    (一)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参与已经逐步成为一种共识

    从政治参与的角度。中共十六大会议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2011年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由此可见,提高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程度已成为我党目前工作的重要主题。

    从药品安全监管实践的角度。药品安全社会参与已经越来越成为药品监管的实际需求。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资源的综合利用;要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作用,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和医药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自律;更好地发挥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能力,为科学监管提供更广泛的智力支持;发挥基层行政管理、群众团体、社区组织在城市社区和乡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发挥舆论的道德约束作用”。

    (二)药品安全社会参与成为社会学科重要研究方向

    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开展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参与的研究逐步增多。比如,杨娜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研究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问题,分析了现有监管制度的缺陷,提出要重视行业协会、加强企业自律、鼓励公众参与,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又如,王淑娟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构建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众的博弈模型,建议要加强培育市民社会,发挥中介组织的补充监管作用;要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还有一些学者从法学、管理学等角度对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社会参与机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大力探索社会参与模式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年来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一直注重探索社会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的模式。

    在社区参与方面,强调基层组织的作用,重视基层网络的构建。如近年来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模式,将街道、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并实行分片负责,每个社区确定协管员或信息员,构建了药品监管工作的情报网、信息网、监督网。

    在企业参与方面,强调落实责任体系,倡导医药企业自律。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中,企业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观念已经被社会广泛接受。企业自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也是企业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体现。

    在行业协会参与方面,注重开展沟通对话,扩大协会的参与范围。各级药品监管机构逐步认识到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促进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协会的组织管理功能。如深圳市将内审员培训、部分产品抽样工作委托给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并联合协会开展法规修订、编制行业年度发展报告等工作。

    在公众参与方面,注重建立沟通渠道,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制定有奖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全国统一的公众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公众参与的载体。有些地方试点了义工、志愿者、非政府组织、职业打假队伍等个人和团体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专家学者的作用,专家在不良反应评估、药物评审、重大事件处置等方面发挥了智囊作用。

    在媒体参与方面,重视舆论监督,大力开展宣传。及时回应媒体的监督和质询,促进政策的制定,推动工作的落实。比如,利用媒体放大监管效果,加强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专业知识的普及,教育社会公众。

    解读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监管部门的思路。社会参与的主体涉及城乡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众等。具体到药品安全参与,其主体更加多元,主要包括社区、社会组织、企业、行业协会、民间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研究机构、媒体和公众等。根据药品监管工作的特点和现状,确定调研的重点专题为:社区专题、行业组织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