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年12月 |
军休安置管理工作是直接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对军休安置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工作制度和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军休安置管理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 军休安置管理工作的现状
截止到2001年底,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下达了五批军休建房任务,安排了78.9亿元建房投资,建成11万套军休住房、建筑面积1000多万平方米(含附属建筑),共接收了近12万名军休干部,组建了1600多个干休所,配备了17000多名工作人员和6400多辆服务用车,完成了前四批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第五批军休干部正在接收中,第六批已开始审定安置去向。2001年的军休安置工作,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的统一部署,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争取主动”的指导思想,克服诸多不利因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论证,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等手段,提高了军休安置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在论证军休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军休信息管理系统、丰富服务管理内容、探索服务管理社会化的新路子和追加第五批军休干部建房经费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及时研究军休工作的新问题,为调整完善军休安置管理政策创造了条件
1999年军队有关部门组成了军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工作改革课题组。经过近两年的调研论证,课题组提出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办法调整改革意见》等一整套改革方案。围绕这一方案,我们历时半年,多次与总政、总后、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研讨协商改革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同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军休干部医疗制度改革专题调研,提出了退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初步意见;在征求部分省市军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对军队提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办法调整改革方案的初步意见》,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向有关部门反馈了意见;在论证改革方案的过程中,除采纳了军队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外,坚持对改革方案中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修改,完成了对改革方案的论证工作。
2001年9月以来,我们召集12个省的军休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调研,深入分析了当前军休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军休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形成了共识,对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召开了部分省市军休安置工作政策调整完善研讨会,听取了基层军休安置部门对今后军休安置管理政策调整完善的意见,统一了认识,确立了适应形势、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保持稳定的改革思路和工作原则;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的紧急请示,主动函告总政、总后和财政部,敦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军休干部房改问题,尽快出台配套政策;联合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召开了部分省市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座谈会,并形成了座谈会纪要。去年底,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和总政治部商定,军地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法调整改革联合工作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军休安置政策。这些都为今后调整完善军休安置管理政策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2.军休人员和服务管理机构普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
2000年底,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全国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进行普查的通知》对全国军休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普查是去年军休工作的重点。各地军休安置系统克服人员少、时间紧等诸多困难,投入普查经费300多万元,采取入户调查、现场采集数据的形式填写军休人员和服务管理机构普查表格14万多份、230多万项数据。据初步汇总统计,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共累计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108589人,其中离休干部45371人,退休干部63218人;实有军队离退休干部97136人,其中离休干部38878人,退休干部58258人;干休所(服务站、中心、组织和人事部门管理单位)2419个。抓住这次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