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3月 |
老人协会是由本村(社区)老人自愿组成的,并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的公益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旨在反映老年人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近年来,老人协会在浙江农村产生了极强的社会影响力,已成为乡村社区中一支相对独立的重要社会力量,在改变原有乡村权利结构的同时,更深刻影响着农村社区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展开。因此,对其产生、结构、功能和社会影响力进行研究与探讨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温州农村老人协会的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的渗透,乡村中原有的民间组织多被取缔或衰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此后国家减弱了对村庄的行政控制,乡村社会享有了较大的自主空间,各类民间组织方得以重新产生或复兴。温州老人协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前。在集体经济时期,为了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一些村建起了“老人亭”,以便老人休闲和娱乐。当时的“老人亭”仅为老人提供一个固定的集体活动场所,并无稳定的组织机构,也无经济收入。后来这些“老人亭”逐渐形成了以“老人组”为名的,主要以相互协助、为去世的老人办理后事或组织聚餐等为目的[1]的老年人组织。作为基层老年群众自治组织的老人协会真正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省老人协会已达2811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43%;入会总人数也颇具规模,达到了401.25万人,占行政村老年人口总数的74.65%。[2]在温州,截至2009年,三个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共539个行政村,有537个行政村建立了老年人协会,占行政村总数的99.6%,老年人入会总人数达93249人,占村老年人数的82.6%(见表1)。可见,老人协会在温州农村已经相当普及,且从规模与数量上看,它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组织力量。
表1 温州市行政村三个区2009年农村老人协会基本情况
1.老人协会的组织结构
老人协会的会员为本村的60岁以上的老年村民,其入会的条件非常宽松和简单,即凡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承认协会章程,愿意交纳会费的,均可由本人申请入会。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它负责召集老年协会的活动和处理日常事务。协会领导成员由选举产生。现实中,产生会长的选举方式较简单,并没有严格而完备的选举程序。会长的任期也会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有长有短,并不是很规范,有一年就换的,也有三四年一届甚至长期不换的。在一些村,老人协会的主要工作人员有适量的误工补贴,有些村则没有。
老人协会的会长通常由村里德高望重的乡贤担任,也有一些是前“村两委”主要领导人员,或是退休的乡镇干部,或是家境富足、个人阅历丰富又在村里有一定威信的老人。总体而言,老人协会会长的身上带有一定程度的精英色彩,相较其他老人而言,拥有或经济或政治声望上的优势资源,还有一个共同点便是均拥有较多的休闲空余时间,我们可称其为村庄里的“赋闲精英”。在一些村庄,老人协会会长的声望甚至在村书记和主任之上。
2.老人协会的经费来源与使用
在经济较发达或地理位置较优越的村,老人协会的经费较充足且稳定,有的甚至达每年几百万元。而在经济空壳村,老人协会经费相对紧张,有些村里并无稳定拨款。总的来说,老人协会经费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渠道:①会员会费。一般是60岁老人入会时一次性交纳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但会费收入并不是协会的主要收入来源。②村财政的固定拨款。具体数额视村集体收入情况而定,各村情况不一。③捐赠收入。有来自内部会员的自愿捐献,也有本村企业或个人(多为经商的老板)的义务捐赠。④经济活动收入。通常是经村两委授权获取村集体的某种经营性资产而产生的收入,如利用集体空地建设厂房或民房出租,农贸市场的摊位出租与管理,或通过用电管理、停车管理等获取收入。还有其他的增收渠道,如物件出租等,也有创办和发展经济实体的。这构成了温州老人协会的主要收入,少则三四十万元,多则达二三百万元每年。在温州,因各村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协会的资金来源也五花八门。如温州瓯海区的梧田片,大多数村靠出租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等获取收入,经费比较充足;丽岙、仙岩片靠村内企业和本村外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