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5月 |
在2005年9月11日的大选中,日本自民党获得冷战结束以来最多的票数。10月31日,小泉纯一郎完成了任首相以来的第三次组阁。从本届内阁的构成和有关言行看,新政府将从内政外交方面继续推进日本的“正常国家”化进程。日本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头号经济强国美国。然而日本不甘于只做经济大国,还竭力实现“正常国家”化,成为政治大国进而成为真正的世界性大国。
一 修改宪法:为海外使用武力提供制度保障
现行的《日本国宪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制定的,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此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由于这一条款规定了禁止日本拥有军队和享有交战权及集体自卫权,限制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因此又把这部宪法称为“和平宪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日本右翼势力一直对宪法内容尤其第九条规定不满,日本国内修宪和护宪两派争论的焦点也是第九条。
自1955年建党以来,自民党就把“制定自主宪法”写入党纲。近年来,自民党加快了修宪进程。小泉自2001年任首相以来,就为修宪大造舆论。2001年10月,日本参议院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将自卫队活动范围扩大到国际公海以及“当事国同意的外国领域”,成为首次允许自卫队在战争期间开赴外国领土的法律文件。2003年6月,日本国会参议院通过了“有事法制”相关三法案,7月又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为日后主动对别国采取军事行动做法律上的准备,为日本发展军事力量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日本向突破宪法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2004年底,自民党成立了新宪法起草委员会。2005年10月28日,自民党通过了新宪法草案。
自民党于2005年11月22日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会上正式公布了《宪法修改草案》,向世界显示了日本修改宪法的决心。草案的核心内容是修改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草案删除了宪法第九条第二项有关不拥有军队、不保持作战力量、放弃交战权的条文,添加了“为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等内容。新增的第二项第三款规定:“为了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可以进行国际协调活动,在紧急状态下维持公共秩序,或者为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自由而展开活动。”除了修宪给自卫队“正名”外,自民党还希望成立一个内阁级别的国防部,目前日本的防务机构是“防卫厅”,比内阁其他部门如外务省等级别低,自民党拟最终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
小泉新内阁计划在2006年1月将宪法修改草案提交议会讨论,表明酝酿多年的修宪已经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由于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在2005年9月众议院选举中赢得327个议席,占据了众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席位,新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日本国会,有利于在国会通过内阁提出的各项法案。加上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也支持修宪,修宪派的势力大大提升,日本现行宪法尤其是第九条的地位岌岌可危。
“日本是一个惯于为某种目标做10年、30年、甚至50年以上渐进式努力的国家,现在它也不会丢掉这一传统。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和军事强国,日本感到了和平宪法对自己从事军事活动和发挥国际政治作用的‘束缚’”[1],删除了和平宪法“不保持战力”的条款,将“自卫队”改为“自卫军”,使日本获得了重建军队的宪法依据。这是日本朝“正常国家”化迈出的历史性一步,是政治大国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尽管日本政府一再声称不会成为军事大国,但在宪法上为日本成为军事大国提供了依据。自1991年日本自卫队开入海湾以来,自卫队已多次派出海外,但是由于有悖于“和平宪法”,每次都遭到国内外舆论的责难。“自卫队”变“自卫军”后,日本向海外派兵就是名正言顺的了。日本媒体如《朝日新闻》等大报指出,新宪法草案十分明确地允许自卫军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并在海外动用武力,实际是为日本在海外行使武力开辟了道路,而保留宪法第九条第一项的目的只是为了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