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城市组团式发展是中心城区和城市组团通过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工和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城市集群,共同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是国内外城市空间发展和形态演变的客观趋势。河南省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完善城市布局和形态、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促进“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内容,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河南省持续探索符合河南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城镇化发展水平低、城镇体系不合理、产业支撑能力弱、城乡基础设施滞后、城镇发展方式粗放等诸多矛盾和问题。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
一 河南省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意义
(一)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重要途径
中心城市是相对于周边城市而言的,是指在经济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强大的吸引集聚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城市。中心城市是实现依城促产、以城带乡的主导力量,是中原经济区重要的要素集聚区和经济辐射源泉,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目前,河南省中心城市规模小、吸纳承载能力弱、辐射带动作用不强,是制约全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要构筑各组团与中心城区的便捷交通联系,推动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的城镇集群,使中心城市成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中心,带动城市组团加快发展,这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产城互动,形成以大带小、以小补大、相互促进的城市集群优势,加速中心城市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的重要内容
城镇体系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域范围内,由一系列规模不等、职能各异的城镇所组成,通过促进城镇体系的发育和完善,形成结构清晰、功能互补、协调科学发展的城镇空间体系和职能结构,形成城市群体的集合效应,带动区域发展。目前,河南省提出要统筹推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构建符合河南实际、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这是河南省委、省政府基于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中原经济区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推动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加速河南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选择,是破解河南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实现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河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中原崛起的重要载体。促进中心城市发展,形成以中小城市和新型农村社区相协调为特征的区域镶嵌体系,建立以地缘经济为基础的城市空间布局与城际战略联盟,构筑以产业链为核心的城市等级系列集合,能够促使城市结构在区域中实现效率最大化,协调自然—社会—经济—城乡的时空耦合,是河南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的重要内容。
(三)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优化城市形态的重要举措
目前,河南省一些中心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多种类型的弊病,统称之为城市病,主要表现在:交通日益拥堵、住房日益紧张、环境日益恶化、就业日益困难等。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有效克服城市病、优化城市形态的重要举措。首先,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可以对中心城市单极城市实施有效减压。城市病中的道路拥挤、环境恶化等,是由于中心城市空间密度的过分占用和容量超出临界承载能力所引发的,实施城市组团发展能够放大城市空间,有效扩张中心城市承载力,缓解城市病。其次,中心城市组团发展,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由于原来中心城市中人口密度过高、人均绿地偏少、有序居住程度较差的问题。因此,河南省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有利于发挥后发优势,及早组织、科学引导和优化城市发展形态,优化空间布局,避免中心城市规模过度无序膨胀,避免出现“大城市病”,少走弯路、不走错路,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四)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是获取新一轮“发展红利”的重要平台
所谓“发展红利”是指由于空间结构、网络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