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01月 |
2003年中国反腐败突出的新特点是: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综观全年的反腐败工作,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一是抓好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二是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三是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四是创新机制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五是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1~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759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90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189人。在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的同时,查办大案和司法人员、行政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取得明显成效。另在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透露:前5年人民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查办渎职犯罪案件27416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同时显示:5年审结贪污贿赂案件99306件,判处犯罪分子8330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2662人,比前5年上升65%。
2003年被惩处的重大违法违纪要案主要有: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并被撤销其正省级待遇;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立案审查;原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因受贿罪2003年4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因犯受贿罪2003年5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2003年4月25日,新华社向全国播发重要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刘方仁在担任省委书记期间,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美元1.99万元(后又追查出受贿额500万元);收受外商名贵手表一对;长期与一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刘方仁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收受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10月24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最近广州进行的廉政建设公众评价抽样调查结果:62.4%的受访企业认同目前反腐败斗争“很有成效”或“有一定成效”。
一 腐败现象的新情况
1.“勤政廉政”官员腐败犯罪的增多
腐败犯罪主体人格两面性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现象,在2003年查处的案件中仍有增多的趋势。人格的裂变是高智能化的职务犯罪主体共同的特征,也就是人们常称之为“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阴阳脸”。成克杰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时曾常在会上教育下属要“用好人民给予我们的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是工作利器,用不好就会反伤自身。”他说:“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干什么?”在中央电视台1994年夏拍摄的《东方之子——成克杰》新闻片中,他声泪俱下地说:“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呀!……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有偷懒,正在努力为他们做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然而,就在他做这番表白的同时,暗地里与其情妇共谋,索贿受贿达数千万元,书写着走向断头台的历史。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贪污腐化,可在人前总是大叫特叫反腐反贪,因其表演得当,曾骗取了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副主席的荣誉职务。名噪一时的大贪官、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撰写的《胡建学文集》,主要就是收录他声嘶力竭的反贪“檄文”。兰州钢铁公司原总经理张斌昌台上要求大家监督其自订的“约法三章”:不买小轿车、不用公款宴请、不接受红包、骑自行车上班、在工厂大食堂就餐、同工人一起劳动。其廉洁自律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在背地里却巨额贪污受贿。当其被查处时,连他身边的人员都误认是司法机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