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01月 |
一 2003年:防范金融风险备忘录
2003年新一届领导人日益重视防范金融风险。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提出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项改革有利于提高银行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对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这一大背景下,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司其职,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金融风险的防范已经成为广泛的共识。
1.注重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2003年初以来,货币信贷快速增长的状况引起了央行的极大关注。为了防止货币信贷快速增长助长全社会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增大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货币信贷过快增长进行了调控。
①对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防止信贷风险。2003年7月以来,人民银行三次召开窗口指导会议,对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进行了必要的风险提示。央行要求金融机构注意防止资本充足率下降,控制合理的存贷款比率,预防短期资金长期使用比率过高可能产生的风险,注意加强流动性管理,防止为降低不良资产比率而过度投放贷款,适度控制贷款总量。
②预警房地产贷款的高速增长。在2003年,房地产贷款在新增中长期贷款中的比重过高,尤其是风险较高的开发贷款增加偏多。为防范房地产贷款快速增长中隐含的风险,人民银行于2003年6月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信贷进行了风险提示,对开发商贷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多套住房贷款等提出了比较原则性的审慎性调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贷市场发展,起到了要求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警示作用,及时防止房地产领域增加不良贷款、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和对实体经济造成损害。
③积极推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原则批准的《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央行研究拟定了对试点地区信用社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方案,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帮助消化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顺利开展。人民银行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将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放专项再贷款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帮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
④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2003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保持顺差,在经常项目顺差同比有所减少的情况下,资本项目顺差大幅增加。针对这个情况,人民银行采取了一些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措施:一是坚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立场;二是理顺外汇供求关系,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三是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对冲外汇占款增加;四是密切监测人民币汇率和国际汇率的走势。人民银行还出台了一系列放宽居民和企业用汇限制的政策措施,如提高了个人出国换汇的指导性限额标准,放宽企业保留外汇限制,改革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等。
2.银监会快速组建,重大监管措施雷厉风行
①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的监测和考核,给四大国有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资产的硬指标,如年内不良资产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亿~800亿元等。
②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又称五级分类法)。银监会要求,到2003年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行五级分类法;全国111家城市商业银行要全面实行五级分类法。到2004年年底,全部农村信用社及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亦须实行该办法。
③为了防范商业银行给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形成的风险,银监会制定了强化风险管理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并刊登在银监会网站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久将正式公布实施。这是针对近年来接连发生的蓝田股份、周正毅案而制定的重视控制关联交易和关系人贷款风险的措施。这些案件都是因为集团客户的“多头贷款”而让商业银行面临巨大贷款风险。
④在2003年上半年部署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相关业务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银监会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