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一个对健康认识不断深化并追求充分享有健康的历史。健康不仅是妇女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促进妇女健康不仅是出于健康是妇女的基本人权,同时也由于妇女健康和妇女的生育权利是赋权妇女的根本。实现妇女健康可以大大促进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以加速经济增长、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妇女健康也是实现人类健康的必由之路。
作为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妇女健康始终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社会发展和性别平等的国际会议都包含了与妇女健康有关的内容。在促进妇女发展的一系列国际文献中,妇女健康都被作为优先关注的领域之一。1995年世妇会《行动纲领》将妇女健康作为第三个重大关切领域,制定了促进妇女健康的战略框架。200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进一步强调了改善产妇保健、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作斗争等目标;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了15个生殖健康监测指标。本章将基于上述战略框架和指标,并结合《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的相关目标,回顾1995年以来中国妇女健康的发展,探讨和分析妇女健康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的预测和建议。
第一节 进展与成就
一 中国政府的努力与成就
(一)中国政府制定积极的法律政策,为妇女健康提供制度性支持和保障
’95世妇会10年来,伴随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国际社会妇女健康理念的不断引入,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妇女健康的法律政策,使近10年成为中国历史上妇女健康法律、政策发展最快的10年。
1995年,中国实施了第一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专门法律——《母婴保健法》;2001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2001年,中国颁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保障妇女的生殖权利,并在其总则中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1995年,中国政府首次将妇女发展纳入国家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制定了第一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2001年又发布了第二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为妇女健康制定了明确的目标、策略和措施。
为有效防控艾滋病的蔓延,中国政府于1994年签署了《巴黎艾滋病宣言》,对全球预防艾滋病的努力做出承诺;1998年公布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又制定了“四免一关怀”的政策[1],其中包括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对艾滋病孤儿实行免费上学等内容。
2004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使尊重和保护妇女人权上升为宪法原则。
2005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并在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条款。
上述法律政策的颁布实施是政府意愿和国家责任的集中体现,并对中国妇女的健康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积极意义在于:
1.这些法律政策强调增强和保障妇女的权利,使妇女赋权成为改善妇女健康的重要途径
尽管中国社会历来就有重视母婴平安的传统,早在“中华民国”时期就已颁布过旨在保护母婴健康的政策,但这些政策鲜有对妇女权利的强调。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最近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权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其总则和多项条款中明确规定公民/妇女享有生育权利。《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也将“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作为妇女健康的两个主要目标。这表明国家已将保护妇女健康权益纳入法律体系,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健康权利的尊重,也为妇女健康权利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制度性环境。
2.将妇女健康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人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之中,并确立了与国民经济、社会资源相协调的发展目标
在这里,妇女健康始终是作为发展的目标而不是手段。同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还制定了妇女健康的目标性指标、营养指标、疾病指标和健康服务指标,将妇女健康权的实现融入妇女综合发展的框架之中。
3.上述法律政策注重了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