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1年05月 |
20余年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问题,一并结转到了新的世纪。尽管许多农村经济与社会的深层矛盾逐步走向表面化,但总体上还应该是属于“通过经济发展可以解决的前进中的问题”。不过,更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一些人认识上的偏差——总是把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市场解决的问题混为一谈。本文想区别这两类问题,并着重分析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
一、引论:中央政府需要率先转换角色
回顾20余年的农村改革及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政策调整、政策放宽是大前提。在这个大前提下,市场力量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继续守着这样一个认识,恐怕要无所作为了。
只要有市场在,市场就会在广大的领域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这是无可怀疑的。中国乡镇企业发展以及目前的产权变革,农业机械化、产业化和农业科技推广,发达地区小城镇的崛起等等,都离不开市场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农村市场发育本身遇到严重障碍,资本市场、劳动市场和土地市场这三大要素市场停止发育,农产品市场甚至有所倒退,农民进入市场的途径是一路红灯,何以谈市场的推动作用?这是农村发展趋于缓慢的病因所在。市场发育陷于停顿甚至倒退的原因,是市场发育遭遇到深层次的制度问题,而依靠普通农民的自发力量根本不能突破这种制度限制。
我们认为,中央政府应成为今后农村制度创新的主导力量,而不能寄希望于农村自发的制度创新。农村经济经过一段时间快速发展,社会生活已经复杂化,农民对公共物品(社会保险、文化教育、村容村貌、基础设施以及社会制度、秩序和安全等)的需求已日益显现。显然,在乡村权势阶层从普通农民中分化出去并变得保守以后,分散的、没有组织化的普通农民对此是毫无办法的;公共物品的系统供应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这已经超出了中国农民的经验范围。
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逻辑递进关系反过来说是:农村现代化—农村分工深化—农村市场自由统一—农民的市场进入成本下降—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制度壁垒和自然壁垒。中央政府必须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催化作用,其办法就是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制度壁垒和自然壁垒。降低制度壁垒需要市场化改革,而降低自然壁垒则需要发展基础设施。
1999年以来,政府部门十分注意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问题,而对重要的改革事项却力度不够。如果只谈发展,中央政府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更宏观的结构调整上面,至于农村领域的结构调整,还是应该交给市场。政府更重要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市场。
二、农民收入问题是表象
近几年,许多部门的研究机构受命研究了农村市场如何扩大问题,基本结论大同小异:农民收入增长率下降导致农民购买力降低。农民购买力已经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所以才引起高层对农民收入问题的高度关注。
我国农民收入曾经有过极高的增长速度,1978~1984年,增长速度达到15.6%。但是,奇迹总是短时间的,长期保持的奇迹就不是奇迹了。创造奇迹的条件发生了变化:首先,改革开放之初,农村经济总值的基数小,而政策调整的幅度大,农民积极性空前高涨,特别是农民利用农业科技的能力大大增强,导致农民收入猛增。其二,农产品价格因素是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就开始逐步提高粮食价格,粮食市场价格对农业影响也日益增大,农民受益匪浅。1996年,由于国家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农民收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增幅达9%。在目前的各种约束之下,继续依靠这两方面的因素来推动农民收入增长,已显得十分困难。
农民收入增长率下降反映出农村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农民可支配性收入的大小受制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不计馈赠收入):一是农产品收益,二是非农产业收益,三是对农民的税费征收水平。这三个方面都存在问题。第一方面和第二方面直接受制于经济体制,第三方面则涉及农村政治发展问题。
三、农产品收益下降,具体与农业生产效率和流通效率有关,但最终是一个经济体制问题
与美国、加拿大这样的国家比,我国人均占有耕地少是不争的事实。但人地关系的紧张有人为的因素。在目前的体制之下,可以有很高的亩产量,但不可能有高的劳动生产率,也不可能有很高的资本报酬率。我国近二十年国民经济发展已经创造了农业劳动力净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