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年04月 |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产物。尽管它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严重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农村经济,尤其是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发展的影响,至今仍然可以在像四川这样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规模比较大,问题累积比较多的地区清晰可见。农村合作基金会成立之前,农村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之后,金融支持的问题更加突出。
本研究报告是在对四川省井研县三江镇和磨池乡调查的基础上撰写而成。井研县是中国西部的一个经济不发达县。三江镇和磨池乡是该县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但磨池乡的经济发展不如三江镇,两个乡镇的经济发展情况见表1。
表1 1999年江镇和磨池乡经济发展情况统计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与乡镇经济发展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建立与乡镇经济发展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推动下,中国出现了又一波投资推动型的经济强劲增长浪潮。这其中,乡镇政府获得了一次难得的社区经济发展良机。以往金融资源动员能力不强的发展症结,现在,通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建立,有了很大的改变。乡镇政府多少年来一直希望通过改革获得的金融资源动员能力,不但能够在合法的体制框架下通过建立合作基金会得到加强,而且,乡镇政府通过对其的领导,轻而易举地实现了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乡镇社区范围内经济发展,主要是非农产业发展服务的目的。
1.乡镇社区金融资源控制与竞争的重要工具
对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同一行政级别的层面上,引起了横向的竞争,即同一级政府之间在经济和财政发展上的竞争。这样的竞争,虽然有利于通过横向的方法使得某些条条块块的经济领域实行了自由化,但又使得它们必然停留于一种比起在更为合适的环境里其效率要来得低的环境。[1] 为了社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乡镇政府一是采取行政手段,对社区资源进行垄断,背离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目标,降低了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二是通过提高资源的使用费用,创造一个竞争的环境,从现有体制内部,以及从社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和部门争取资源。这其中,最重要和对社区经济发展影响深远的要数金融资源的竞争。
乡镇政府利用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金融资源竞争的主要做法是:通过提高存款利息的办法,将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手中的资金吸收到基金会;通过提高存款利息,参与社区之间的金融资源竞争;加强基金会的融资功能建设等。高息揽存虽然为社区政府争取到了较多的金融资源,但付出的代价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不易察觉,其泡沫成分产生的负面影响,只有到了经济减速或出现持续性的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甚至下降时,才会引起注意。根据对井研县三江镇和磨池乡的调查,当时,为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乡镇社区争夺金融资源,这两个乡镇合作基金会的存款月利息最高达到3%,比当时国有商业银行利息高出1倍还多。
2.积极参与社区工农业发展
根据我们对三江镇6户曾经与合作基金会发生过金融关系的农民进行了访谈调查,结果发现这6户农民几乎一致认为,合作基金会对农民和农业生产和生活的支持作用很大。来自乐圆村的1号农户是在三江镇街上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户。全家三口人,2000年人均收入在9800万元。1997年因商业经营急需流动资金,以1.9分的利息,通过所认识的乡镇干部的介绍和担保,向基金会贷款6000元,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2号农户是个体工业老板。1998年因为自有资金不足,不得已找到当时在乡镇政府任职的好朋友,并通过其担保(当时担保人有存款10000元),从基金会处借到5000元,满足了生产发展的需要。2号农户的借款过程是,借款人自己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村长加盖公章,担保人在贷款申请和担保合同上签字,然后贷款人拿着这些书面材料到基金会贷款。2号贷款人拿着贷款材料到基金会申请贷款并拿到钱,仅花了半个小时。与前两位贷款人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不同,3号贷款人从事的是农业生产。不但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比前两位低,2000年人均收入只有4000元,而且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种子和化肥。3号贷款人之所以获得贷款,主要是找到了自己在乡镇政府任干部的亲属,并通过亲属获得了3000元贷款。由于当年农业生产效益不太好,没有能力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款,不得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