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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的政治转型

    作者:何增科 出版时间:2004年09月
    摘要:本文是关于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的政治转型的介绍。文章从几个方面介绍了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包括: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混合民主政体;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优选之路是渐进式政治改革;政治转型中的创造性体制转换是双轨政治体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动力是危机推动加利益驱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的阶段、进展和问题;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前景是改革与革命赛跑。

    政治发展的实现方式主要有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两种方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走的是一条渐进政治改革的道路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经过20多年的渐进政治改革,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从高度集权和全面控制的集权主义和全能主义政治体制,[1]走向后全能主义政治体制。这种后全能主义政治体制是一种混合型政治体制或二元政治体制,它兼具集权体制和权威体制的特征并含有民主体制的某些因素,其中尤以官员权威主义体制特征为主,因此又被称为新权威主义政治体制。[2]中国正处于通过政治改革从全能主义向权威主义和最终向民主主义政治体制转变的政治转型期。转型政治学或改革政治学研究显得尤为迫切。改革政治学应当重点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路径选择、动力机制、历史进程、发展前景等。

    1.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混合民主政体

    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模式,一些学者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不少富有启发性的改革思路。

    一是咨询型法治政体说。潘维先生认为,“政治改革的导向有两种选择,一是民主化,二是法治化。两者总有先有后,世界上从未有哪个国家能够两者同时兼得。民主与法治是可以兼容的,但民主化和法治化两个过程却从未共生,因为两者的操作方向不同,无法兼容。……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为核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比较适合中国特点。”[3]他高度推崇同为华人社会的香港和新加坡的政治体制模式并将其概括为“缺乏民主的法治政体”,并认为未来中国政体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咨询型法治政体,后者是一个由五大支柱构成的制度安排。这五大支柱是:中立的文官系统、自主的司法系统、独立的反贪机构,以及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受法律充分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系统。他将这种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特点概括为五个方面:(1)强调“法律”做主(rule of law),拒绝“人民”做主(rule of the people);(2)强调法的正义性,因而特别重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强调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刻意增加立法的难度;(4)强调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规模,造就有限政府,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自由,从而鼓励民族的创造力;(5)强调追求符合中华传统的秩序和自由。[4]

    二是合作主义国家模式说。康晓光先生提出了建设合作主义国家模式的设想。他指出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公式就是:权威主义政治+自由市场经济+法团主义+福利国家。作为一种现阶段分权体制,合作主义国家奉行“自治”、“合作”、“制衡”与“共享”等“四项基本原则”。合作主义国家的首要原则是权力、资本、知识与劳动都实行自治。所谓“权力自治”就是实行权威主义政治,统治集团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主观上只对自己利益负责,客观上对全民和国家负责。官僚队伍的成员主要来自知识阶级,通过考试制度连接知识阶级和统治阶级。所谓“资本自治”就是市场经济加法治,即通过市场机制和以保护私有财产权为核心的法治建立资本自治。所谓“知识自治”就是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所谓“劳动自治”就是在自由结社的基础上,组建具有垄断性代表权的功能性社团,劳动者通过这些组织参政。“自治”是为了有效的合作。合作的政治模式是多方协商或谈判体制,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分工组成功能性团体与政府共同制定公共政策,政府以中立的态度主持阶级谈判,通过谈判解决社会冲突。实行权威主义政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金钱对权力的控制,制衡资本专断的权力。共享的核心内容是公平地分享财富和机会,通过建立福利国家节制资本的经济权利,通过权威主义和法团主义节制资本的政治权利,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合作主义国家理论希望促成自由与平等的妥协与均衡。[5]

    三是民主的国家制度建设说。王绍光、胡鞍钢等人认为,中国的政治转型应当着眼于强化和改善公共权威并使之民主化而不是盲目地取消和限制公共权威,换句话说,应当将现有国家机器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大力加强国家制度的薄弱环节,建立一个有很强的良治能力的政府。国家基本制度建设应当围绕八大国家能力进行,后者包括: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的能力(强制能力);动员与调度社会资源能力(汲取能力);培育与巩固国家认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