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2011年是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的起步之年,是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年。
一 2011年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情况
(一)建立了“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机制
益阳市成立了领导层面、协调层面、运作层面、考评层面等四个层面的推进机制。领导层面。成立了书记、市长挂帅的支持“两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议两次专题研究益阳“两型社会”建设工作,书记、市长分别主持召开了“两型社会”建设座谈会。协调层面。成立了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为益阳市政府直属正处级机构,负责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执行层面。成立了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益阳市委、市政府的正处级派出机构,负责益阳东部新区的开发建设。考评层面。益阳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2011年“两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益政办函〔2011〕109号),强化了相关部门责任,为全力推进益阳“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完成了“两型社会”建设顶层设计
一是组织编制了《益阳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概念规划》、《片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目前,《益阳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片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均已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
二是组织开展了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可行性研究,形成了可研报告,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了评审。目前,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可行性研究已获省两型办认可。
三是组织编制了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两型产业振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示范区建设工程》和《城乡统筹示范工程》等五大工程实施方案,拟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讨论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四是制定发布了《两型标准》。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建立促进益阳市绿色益阳建设的标准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发布了益阳市“两型”机关、“两型”园区、“两型”企业、“两型”学校、“两型”镇、“两型”村庄、“两型”社区、“两型”家庭、“两型”门店、“两型”建筑等10个试行标准。
五是加强了课题研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土地管理、投融资、财税体制、城乡统筹、对外开放、行政管理等课题研究已形成初步成果。
六是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推进大会精神,调研起草了《关于坚持“两型”引领,加快推进绿色益阳建设的决定》。
(三)启动了“两型”示范创建
按照《绿色益阳行动纲要》和省两型办的安排部署,印发了《益阳市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两型”机关、园区、企业、学校、城镇、村庄、社区、家庭、门店和建筑等示范创建活动。培养选送了市特殊教育学校、虎形山社区、沧水铺镇、万子湖村、清溪村、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龙源纺织公司等一批省级“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工程项目。争取了省两型办对益阳市“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项目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了“两型”技术推广应用
与北京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合作,由中关村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员,市两型办提供协调服务,在市一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人民医院、双江化工、金沙重机、沅江纸业、新兴管件、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实施了节能减排改造示范,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制订了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方案。目前,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改造施工任务已完成,新兴管件等单位的技术改造正在进行。
(五)推动了“两型”示范区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了区域调查和处理相关遗留问题。组织开展了区域内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摸清了区域人口、土地、山林、水体、建筑等基本情况;解除了鱼形山水库养鱼承包合同,取缔了鱼形山水库网箱养鱼和水面养殖;依法收回了四方山产权、收购了原省水利培训中心资产,并将原省水利培训中心改造装修,划给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作为办公用房,现已投入使用。
二是科学编制了区域主干道详细规划。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