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年09月 |
竞争和参与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两个重要维度,被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视为其多元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而在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精英民主”理论中,人民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来挑选领导人则被视为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做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1]作为一位崇尚自由竞争的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政治市场上政治家争取选民选票的行为与经济市场上企业家争取消费者钞票的行为实际上并无两样。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理解民主,充分的竞争和开放式的参与显然是现代选举政治的应有之意。我国是一个缺乏民主政治传统的国家,在长期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下根本就没有选举政治,在建国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也没有可能推行民主政治。长期以来,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是建立在不鼓励竞争、强调协商和酝酿基础之上的,即所谓“确认型选举”或“安排型选举”。在这种模式下,代表候选人往往单纯由执政党提名推荐,通过缜密的组织运作确保当选,竞选不被鼓励。选民对候选人的选择余地不大,他们的投票行为实际上是对这些必须当选的候选人的一种确认,以使其获得合法性。这是选举的潜规则,虽然没有在文本中载明,但却在实际的选举中被长期奉行,成为主导性规则,并被多数民众认同,这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是适应基本国情的。
虽然,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不断有人试图挑战这种潜规则,积极寻求选民联名推荐或者通过“另选他人”的方式参选,但在计划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条件下,大多昙花一现。然而历史在2003年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深圳、北京、湖北、四川等地进行的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涌现了大批自主竞选的个案,掀起了一轮轮公民竞相问政的高潮。人大代表的竞选出现群体效应且彼此联动,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新趋向。本文以深圳与北京为例,对这种现象出现的背景及两地竞选的关联性和差异性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通过法治主义的个案推动,充分挖掘现有文本制度中的民主因素,渐进变革,将会形成一条独特的民主发展之路。
一
2003年上半年进行的深圳市的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共有十余人采取自荐方式竞选。包括现职市人大代表肖幼美,民营企业家、凯丽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吴海宁,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益田村楼长叶原百,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龙岗区布吉镇外来女工陈彩琼,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副总徐波,蛇口工业区下岗失业人员谢潇英,宝安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居委会选区杜百宁、张永雄,碧眼社区居委会选区许维光,松岗镇第五选区文广明,区政府第一选区骆石平等人,最终有3人当选。其间发生了多起争议事件,如“麻岭直选延期风波”、“状告区人大常委会”、“33位选民联名罢免新当选人大代表”、“非选民当选人大代表”等。这些事件甚至还惊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派员来调查。
2003年12月份落下帷幕的北京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显然受到了深圳案例的影响,有数十名高校学生、房产维权业主和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寻求选民提名,参与人大代表角逐,其中为媒体所披露的共有20余人。多位民间公众人物,如以起草204条房产买卖合同而成名的房产维权律师秦兵,“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朝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舒可心,以“反伪科学”为公众所知的司马南,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佟丽华,著名维权小区——北京回龙观社区业主杜茂文、杨逢臣和聂海亮等,都纷纷参选。选举结果也颇具符号意义:私产维权者聂海亮和公共知识分子许志永高票当选。选举中出现了多个个人竞选选举办公室和专业助选团队,如“舒可心公共(选举)事务办公室”、“杜茂文竞选后援团”,选举的策划性和组织化程度初露端倪。同时,竞选形式多样化,候选人大量利用张贴海报、派发传单、出动宣传车、召开记者招待会、网络对话等形式与选民互动,竞选资金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普通公民自主竞选人大代表的案例在我国绝非前所未有。早在23年前,我国实行区县人大代表首次直选时,在一些高校就曾掀起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