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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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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全面小康的金融支持体系

    作者:姚战琪 李诗林 出版时间:2003年07月
    摘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金融改革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整体目标和规划,在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做出调整,逐步建立适应小康社会的现代金融支持体系,同时现代金融支持体系的建立必将大大促进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对实现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镇化建设、缩小区域经济差距等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金融改革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整体目标和规划,在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做出调整,逐步建立适应小康社会的现代金融支持体系,同时现代金融支持体系的建立必将大大促进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对实现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镇化建设、缩小区域经济差距等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一 对我国现阶段金融发展程度的基本判断

    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促进全社会资源配置、改善资本形成质量的功能日趋明显,致使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上层结构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大。金融深化程度的首要标志是金融资产规模迅速增长和金融资产结构的显著变化。由于经济货币化比重(广义货币占GDP的比重)指标缺陷较多,国际上主要使用金融相关比率衡量一国金融上层结构与经济总量的关系,我们使用金融资产总额(股票市场资本总市值、年末国内债券发行余额、广义货币三者的加总)与GDP的比重计算金融相关比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金融相关比率迅速提高,特别是9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加快,1990年金融相关比率为89.6%,1999年增长到200.5%,2000年为238%(图1),年均增长15%,超过经济增长速度1倍左右,金融与经济总量增长基本保持同步增长的互动关系。中国金融深化程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股票市场筹资和融资功能的发挥、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迅速提高以及较高的居民储蓄倾向。

    为了粗略表示中国金融总量发展程度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我们分别对高收入国家、上中等收入国家、下中等收入国家三个组别的代表性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分析。为了使这种分析具有可比性,我们使用同样的指标,即将股票市场资本总市值、年末债券发行余额和广义货币作为金融资产总额(金融工具总额)。从比较中可以看出,用金融资产衡量的金融相关比率,2000年中国为238%,远低于金融市场发达国家美国(380.18%)、日本(353.19%)、英国(377.15%)及上中等收入国家马来西亚(314.64%),但高于泰国(157.26%)、印度(113.46%)等下中等收入国家或低收入国家(见表1)。因此可以认为,中国的金融深化程度仅仅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等稍偏上水平。

    图1 中国1990~2000年金融资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变化以及国际比较

    表1 2000年部分国家金融深化程度比较

    续表1

    这种判断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①中国金融相关比率迅速提高是在改革前和改革初期长期“金融压抑”体制松动后的必然结果。②计算金融相关比率的金融资产有相当大的水分,计算时用股票市场资本总市值而不是股票市场流通市值计算,2002年我国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市值是流通市值的3倍多,因此如果剔除水分,中国的指标值并不高。③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投资渠道狭窄和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导致储蓄存款剧增带来广义货币占金融资产的比重大幅上升,成为推动金融相关比率上升的主要因素。80年代以后在我国金融资产总额中广义货币所占比重大大高于同期的高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2000年我国广义货币占金融资产比重高达63%,美国为16%,韩国为45%,印度为49%,我国其他金融资产比重极小。因此客观讲,我国金融深化程度并不高,金融发展程度仅处于同等经济发展程度国家的中等偏上水平,中国金融深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急需发展。从表1也可以看出即使用金融相关比率衡量金融深化程度,各国的差异也非常大,德国的金融资产占GDP的比重就不高,与中国、韩国比率相当,这可以用各国的银行机构和金融市场在金融结构中的地位差异得到解释,同时也说明金融相关比率不能精确反映各国金融深化程度,各国的经济制度和融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指标大小。当然金融相关比率指标只是绝对量指标,金融发展除了单纯用规模来衡量以外,还应该结合金融结构指标来衡量。

    二 实现全面小康对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的要求

    构造符合实现全面小康的金融支持体系,保持金融体系和经济基础的协调发展,既要求金融体系规模的增长,更要追求金融体系结构的优化和运行效率的提高。在我国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目标以及参照标准的确定方面,我们认为,现有的发展中国家不能作为我国金融建设的参照系,因为中国的有些金融发展指标已经高于同等程度的发展中国家(印度、泰国等),甚至高于一些上中等收入国家(巴西、阿根廷等)。这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