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03月 |
一 近年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演进
(一)第一阶段(2002年9月到2004年2月):以预警与预调为主的阶段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中央政府便开始多次对房地产过热现象提出警告。2003年6月13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抬高房贷门槛。央行决定从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当时的6%调高至7%。2003年11月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2003年经济存在一些局部性、苗头性的问题,比如,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有所抬头,盲目兴办各类开发区,信贷投放偏快等。
(二)第二阶段(2004年3月到2004年10月底):以行政性、数量型调控手段为主,加大调控力度阶段,主要是加大对部分过热行业的调控力度和措施,重点是“管住土地、管紧信贷”,尽量避免“一刀切”的调控模式,并有意加强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2004年3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钢铁联合企业和独立炼铁厂、炼钢厂。除置换项目和环保改造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扩大电解铝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严格禁止新建和扩建部分水泥项目。同时,银监会也开始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的信贷资金进行专项检查。3月24日,央行宣布将从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同时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4月11日,央行宣布,将从4月2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4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第二季度起,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即两条控制线),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4月25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4月29日,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1个半月内对所有在建、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控制信贷规模,降低信贷风险。5月13日,国家发改委推出《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进一步明确调控的方向。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建设部、监察部、审计署同意,启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9月初,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央行是否加息还要看8月份的数据。
(三)第三阶段(2004年10月底到2004年12月):调整利率水平,放松利率浮动管制,市场型、价格型调控手段为主阶段
2004年10月28日,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的上升趋势及巩固宏观调控的已有成果,央行宣布从10月29日起开始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的存款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除活期和3个月存款利率保持不变,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同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2004年11月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讲,2005年的财政政策将发生转向,实施6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将转为稳健的财政政策。这是一个重大的转折。
二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2004年北京经济的影响
(一)北京市经济运行与全国相比的相似性与差异性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是针对全国的普遍性经济问题的,对所有省区都会产生相似的影响,但是由于北京市自身的经济运行特点,本次宏观调控政策对北京市的影响与其他省区相比会有一定的差异。
与全国情况相比,北京市的总体经济运行与全国的总体趋势有相似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和通货膨胀的总体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从图1和图2来看,尽管具体的水平不同,但是,北京市和全国的情形十分相似。比如固定资产投资都在2004年2月出现最高值,通货膨胀率在2004年2月出现最低值,并在2004年8、9月份出现最高值。
图1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比较
图2 通货膨胀率的比较
2.有些资金密集型和负债率高的行业,如房地产业是所有省区都要重点发展的行业,在本次宏观调控过程中会有相似的影响
与此同时,北京市的经济运行也有着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投资增幅比全国低得多,投资增长的主要原因也有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