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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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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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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论内在焦虑中的中国文化制度创新

    作者:王列生 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摘要:

    本文在一种内在焦虑的理论表述方式中,阐述了中国文化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向度,从公共文化政策研究知识范式的思辨维度,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某些路线图作出了自己的个性解读,并提出总体性制度设计先于具体化体制改革的文化制度创新命题。

    Abstract:

    In a theoretical representation of intrinsic anxiety,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towards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Chinese cultural system,makes a unique interpretation of some roadmaps for the cultural system reform from the speculative dimension of public cultural policy study paradigm,and puts forwards a new proposition that the general institutional design shall precede the specific cultural system reforms.

    文化创新无论作为学理性命题还是作为政策性取向,在我国都已经有了为时不短的现实体验。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围绕这一议题的绝大多数的议论都还处于“大词”或“普议”的言说层面,既缺乏文化政策学家所关注的那种“在任何政策领域,适宜而有效的政策皆基于大量的信息基础,此乃该领域的涉身者之便利所在。此等信息非发展于其自我记录,而是作为批评要素被设计于、发展于或者驾驭于政策制定和规划之中,不仅文化政策领域如此,其他政策领域同样如此”[1],而且也乏力于瓦特纳比所谓“新的技术方式呈现出关于艺术和文化毫无先例的新的知识边界以重新覆盖所处文化境遇。”[2]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很难从思维一般走向思维具体,很难从“众声喧哗”走向独立思考,很难从宽泛的问题境域走向尖锐的问题焦点。

    在所有此议的问题聚焦过程中,首先凸显出来的就是文化制度创新,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在文化制度设计上有实质性的创新之举,如果我们不能在文化创新价值诉求中首先解决此在中国文化制度中一系列结构性的显性抑或隐形矛盾,不能通过创新使中国文化制度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需要、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需要、适应均等化公共社会生活建构和合法化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需要,那么所谓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层面的文化创新就一定只能又一次流俗于语言狂欢。

    中国文化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说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强烈呼唤[3],这种呼唤声中深层次地隐含着我们党新的文化自觉以及这种自觉难以落实到文化制度功能层面的内在矛盾,当实践跟进不能与先导的理论自觉形成现实呼应之际,理论先导所应携卷的社会响应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在宣传化和口号化的形式主义思潮中使这些闪光的文化自觉失去其理论活性和实践张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宏观战略层面上的中国文化制度创新乃是新的文化自觉条件下无法回避的重大选择。

    从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构想至少在中央政府层面从来就没有间断过,从1980年2月召开的全国文化局长会议提出“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化和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很多,严重地影响了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需要进行合理的改革”[4]以来,一系列重要的改革文件密布于可以回溯的时间链条,诸如198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1988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2001年中央批转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改革的若干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都无不在所在时域对文化体制改革和实际进展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一种渐进的累积的社会制度创新力量始终涌动于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长河中,连异域眼光都能审视出“政治权力已经不再总是影响着其他方面的社会结构转型”[5]的社会态势。

    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极端政治意识形态以及计划经济国家治理模式下的“文化权力”观念,仍然体现为文化制度的基本制度目标,在这一基本制度目标下,即如文化人类学学理性叙事的诸如民间文化生活的“……强化情感聚集与社会融合。仪式的内容——要么巫师Zigged要么Zagged,左手握着一根枝条而右手拿着一片树叶——乃是次要而且较少可控的问题”[6],或者时尚文化专家睁眼即视的那种“在工业化时期,特别是在20世纪,摄影成为一种新的艺术,而且对普通公众而言尤其是一种新的消遣。家庭快照,非正规的、随意性的风格不仅会影响到那些职业摄影师,而且也必定会使个体产生更多的自我意识,并且最终会变得更加老练,其在日常情境中的自我展示和表演等,皆因时尚已经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7],都不得不接受文化权力的内在控制并且在控制过程中不断地被谋划为种种妖魔化的假想敌,正因为如此,文化治理的文化权力型制不仅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没有受到合法性质疑,而且人们还往往在遭遇文化制度设计之际有意绕开关涉艺术形态议题的壁垒,导致文化制度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其他社会制度之间形成巨大的时间错位和结构落差。在这个问题上,“文化产业”命题直至2000年10月才由中国共产党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