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8年05月 |
1997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体制转轨与增长转型同步推进的新阶段。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形势,为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农民收入继续稳定发展。但作为已步入市场经济的农民,在根据市场经济变化规律的要求来调整和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结构时,或在为追求最大利益作出合乎理性的反应时,受长期以来农民收支增长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和买方市场现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求走低,农村小康进程也受到一定影响。
§1.农民收入:现状及特征
1997年,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协调一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呈现如下特点:
收入继续稳定提高
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7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1997年,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090元,比1996年增加160多元,收入增长幅度虽然比上年减少较多,为8.5%,但由于国家有效的宏观调控,市场物价指数呈现低通胀,扣除物价因素,实际纯收入增长仍有4.6%。
货币纯收入增额是纯收入增加的主体
从纯收入的构成性质分析,199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现金纯收入为1404元,比1996年增加185元,增长15.2%,货币纯收入增加额占全年纯收入增加额164元的112.8%,比1996年的66.5%提高46.3个百分点;以实物形式表现的实物纯收入为686元,比1996年减少21元,减少3%。形成1997年农民纯收入增加全部以货币纯收入体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增长的拉动和粮食等实物收入减少共同作用所致。
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增加较多
1997年农村居民全部收入来源中:家庭经营纯收入依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体,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473元,增长8.1%,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虽比1996年有所下降,但仍占70.5%;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人均514元,增长14.1%,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为24.6%。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人均103元,减少8.8%,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比1996年下降,为5.3%。和1996年比较,全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增加额结构的变化情况是: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及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比重有所减少,而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比重有所提高。在1997年农村居民全部纯收入增加额中,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对全部纯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由上年的27.9%提高到38.8%,比上年提高10.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纯收入的贡献为67.2%,下降0.7个百分点,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为负增长。
收入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表6-1 主要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源
从收入的产业结构分析,二三产业收入增长快于一产业。1997年,尽管农村居民生产性纯收入中,第一产业收入仍占主导地位,但平均贡献[1]已下降。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中,从第一产业获得的收入占63.8%,从二三产业获得的收入占36.2%;比较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从第一产业获得的收入下降了2.0个百分点,从二三产业获得的收入提高2.0个百分点。从不同产业收入的增加额分析,1997年,农村居民从事一、二、三产业经济活动对纯收入的边际贡献[2]是:从事第一产业的边际贡献趋于下降,由1996年的56.3%下降到45.8%,但从事二三产业的边际贡献增加较多,由39.5%增加到60.3%。
表6-2 分产业农村居民纯收入的边际贡献
全国收入差距略有扩大,地区收入差距缩小
从反映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看,收入差距略有扩大,但仍在合理区间,基尼系数由1996年的0.3229扩大为1997年的0.3285。但分地带分析,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则有所缩小。1997年,随着国家继续执行发挥东部沿海地区优势与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并举政策,使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比较来看,1997年尽管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但中西部农村经济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中,中西部地区分别增长9.6%和9.8%,东部地区增长7.7%。从东中西三大地带收入比率看,差距缩小,若以西部地区为1比较,1996年纯收入水平比率为1.98:1.37:1;到1997年,纯收入水平差距缩小为1.95:1.37:1。
总之,1997年,农村改革稳中有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基本格局是收入继续稳定提高,但速度放慢;收入增加不多,但收入的来源结构发生变化,增加额以货币纯收入为主;中西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在1996年高于东部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2.农民支出:变动及影响
中国农村居民集生产支出和消费支出于一身,因而,在收入增长的现实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