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8年05月 |
本章将考察资金和劳动力两种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状况,借以说明城乡经济的相互作用。在1996年度的绿皮书之前,我们还用城乡之间的商品贸易情况来反映城乡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后因国家统计口径的变化,难以得到有关数据,而不得不付之阙如。
许多专家在肯定本章分析城乡经济相互作用的方法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我们也感到现有的方法确实需要改进与完善。首先,城乡之间的边界界定并不很清楚,目前的方法受到我国户籍制度的影响,很难确定出一个更清楚、更合理的城乡边界来。某些要素流量可能没有发生在城乡之间,但用现有的方法难以剔除。其次,目前的方法还有可能忽视了城乡之间一些重要的要素流量。例如国家在农村的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也产生公共物品)等,应该是一种与农村税负流出相对应的流量,但过去在论述时没有对此进行考虑。此外,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也有改进的必要。但是,虽然存在这些问题,过去绿皮书的分析方法仍然能够充分揭示城乡关系中一些趋势性的东西。鉴于克服方法上的不完善性需要逐步形成条件,本章将在基本方面继续使用原有的方法,同时也进行某些分析方法上的调整。
§1.资金流动状况
本节首先分析金融渠道中的资金流动,然后分析财政渠道中的资金流动,随后对这两部分进行综合分析,以求描述出城乡之间总的资金流动状况。因为金融部门的统计口径不能满足分析的需要,我们将继续沿用去年绿皮书的方法对有关数据进行处理。
金融渠道中的资金流动
为了保证与以往绿皮书结论的可比性,并由于分析方法选择上的限制,我们继续把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个金融机构的某些存款看作农村资金在金融渠道的流出,而把某些贷款看作是资金的流入,二者之间的存贷差的变化便是农村经济系统当年从金融渠道净流出或流入的资金规模。
表8-1是根据有关数据推算和调整后的农村各项存贷款情况。
从表8-1可以看出,1994至1997年的存贷差一直在增加,每年的增加量为1089、481、373、497亿元。这便是各年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渠道向城市的流出量。1995年以后,净流出数量减少,且趋于稳定,可能与中央政府治理金融环境、整顿金融秩序,使有关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发生变化有关。由此可以看出,中央的决策对稳定农村金融资金的供给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渠道中的资金流动
表8-2的数据反映了财政渠道中城乡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分析方法仍是以往绿皮书的方法。从表中可以看出,1995年以来,通过财政渠道由农村向城市的资金流动量总体上比较稳定。乡镇企业的税收仍在财政渠道的资金流出中起重要作用。
表8-1 农村各项存贷款余额
如果考虑到全国财政为保障乡镇政权履行政治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各项资金投入,那么,财政渠道中城乡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就不同了。例如,1996年全国财政和社会其他方面仅农村中小学教育投入(不包括学费和杂费)就达666亿,可以在很大比例上抵销当年财政渠道农村资金的净流出。如果考虑到其他因素,抵消作用会更大。
表8-2 财政渠道中的农村资金流动
小结
表8-3反映了农村资金的整体流动情况。从两个渠道中,农村资金继续保持净流出状态,但基本趋势已有所稳定。1997年,总的净流出是1376亿元,仅比上一年多流出63亿元。两个渠道相比,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财政渠道仍是资金流出的主渠道。
表8-3 农村资金整体流动情况
§2.劳动力流动状况
本节拟通过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务工并获取收入的情况,说明城乡之间在这方面的相互作用。表8-4是对1995年以来这方面情况的综合说明。1997年,全国农村从业人员在城市的务工收入为2319亿元,其中带回农村的收入为1287亿元,按我们的假定,与上一年比较,这一水平的变化仅仅是由农村从业人员的绝对数量增加引起的。总体上看,城市仍在吸收农村劳动力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为提高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作出了贡献。但是在1995年以后,城市在这方面作用的扩大已经受到限制。
表8-4 1995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