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0年10月 |
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的一年,也是民政事业深化体制改革、加快体制创新、为跨世纪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国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为了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目标,民政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将被赋予新的内涵
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市场需求,保证经济高速增长,是2000年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增长受到了市场需求萎缩的制约,而市场需求的启动又遇到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和发展各种市场体系、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形成完整的市场中介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其中有许多问题与民政工作直接相关。如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范围窄,保障水平低,人们普遍存在后顾之忧,从而制约了人们的当前消费;再如,社会福利设施和婚姻、殡葬等公益服务设施短缺,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供给不足等等,限制了公共消费领域的拓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
因此,在2000年,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社会公共消费资源配置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将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认同和高度重视。在这一形势下,民政工作要在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具体而言,在民政工作的作用定位上,既要强调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强调促进经济发展,两者都不可偏废。在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上,要强化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调控职能,加大政府对社会公共消费资源的投入,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增加社会就业,拓宽公共消费领域,从促进市场需求的启动,以发挥民政工作对经济发展的直接促进作用。
二、随着市场机制这一资源配置方式的基本确立,民政部门面临着“三个转变”的艰巨任务
2000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深层次体制改革的攻坚力度,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和市场中介体系的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更加完善,经济运行方式将日趋市场化,社会资源将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和调节,“充分竞争和效率优先”这一市场规律,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着主导的支配和调节作用,而且也将对社会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在这一背景下,一方面,民政部门作为政府调节社会公平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加强,民政工作在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从而为深化民政工作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在民政工作中,由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将越来越受到市场机制的挑战,民政部门自身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局限性也将越来越突出。因此,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转变观念、职能和工作方式,深化民政工作机制改革,基本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是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
三、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的结构调整和功能重组,全面启动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根据党的十五大的部署,我国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2000年将基本完成省一级政府机关的机构改革,同时,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将基本实现,事业单位的改革将全面推开。在这一发展趋势下,我国的社会组织将进入结构调整和功能重组的发展阶段,从而对民政部门承担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在2000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民政部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第一,开展气功类社团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启动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清理,查处和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
第二,启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登记,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双重管理体制。为了做好登记工作,①选择一两个城市或某个行(事)业进行启动登记试点,探索登记经验,取得经验后再展开面上工作。②依法开展登记工作。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