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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民政事业发展趋势

    作者:朱勇 出版时间:2001年11月
    摘要: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国将制定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并且开始向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面对新的形势,2001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出,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民间组织和行政区划管理、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深化优抚安置工作改革、扩大发行福利彩票为重点,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为开创新世纪民政工作新局面开好头、起好步。根据这一总体目标,2001年的民政事业将围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这条主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国将制定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并且开始向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面对新的形势,2001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出,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民间组织和行政区划管理、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深化优抚安置工作改革、扩大发行福利彩票为重点,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为开创新世纪民政工作新局面开好头、起好步。

    根据这一总体目标,2001年的民政事业将围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这条主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社区建设从实验走向示范,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梯度推进

    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对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内容、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以及社区建设的规划和领导做出了深刻阐述和明确规定,从而为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为此,2001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将社区建设作为整体推动城市民政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战略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

    根据以上思路,2001年的社区建设工作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社区建设将成为整合城市民政工作的重要载体。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内容涵盖了社区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其在整个社会管理体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为各级政府所重视。因此,充分利用社区这个“操作平台”,实施和整合政府各部门涉及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工作,将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就民政工作而言,城市的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地名管理、婚丧管理等工作,都必须依靠社区这个“操作平台”得以落实。所以,通过社区建设整合各项民政工作,就有利于集中优势、发挥整体效应。为此,民政部强调,社区建设是城市民政工作的载体和抓手,抓住了社区建设这个城市民政工作的“牛鼻子”,就能够带动城市各项民政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自觉、主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可以预见,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将把城市民政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通过社区建设的整合和促进作用,以提高城市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

    第二,社区建设将从实验走向示范。自1999年以来,民政部在全国确定了26个国家级社区建设实验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了120各省级社区建设实验区。一年多的实践证明,社区建设实验区取得了卓有成效进展,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和创造符合中国国情的社区建设实践经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2001年,中国的社区建设的实验探索,将进一步向理论和实践的纵深发展,将围绕社区自治、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参与、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社区工作机制创新等深层次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创新。2001年下半年,民政部将召开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社区建设的试点经验,研究和解决社区建设实验中提出的问题,完善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并且启动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通过社区建设示范区的示范作用,推动社区建设的规范运作和全面发展。

    第三,社区建设将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乃至小城镇整体推进。根据民政部的部署,社区建设首先在大城市的城区开始试点。民政部确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也主要分布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随着社区建设实验区试点工作的开展,社区建设的重要性逐步为地方政府所认识,从2000年下半年以来,山东、江苏、四川、广东等部分省市开始尝试在中小城市推行社区建设工作。这一发展动态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和理论界的支持,从而为社区建设试点层次和范围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