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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水门事件”日本版?——《文艺春秋》“洛克希德案”报道分析

    作者:郑悦 出版时间:2006年02月
    摘要: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文艺春秋》“洛克希德案”报道。首先,介绍了“洛克希德”案始末。其次,分析了1974年11月号至1977年2月号《文春》报道。最后,分析了如何评价《文艺春秋》的作用。

    1974年8月9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下台,美国报纸《华盛顿邮报》在此当中扮演了将总统拉下马的角色;1974年11月26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被迫辞职,日本杂志《文艺春秋》(《文艺春秋》简称《文春》,以下同)扮演了“导火索”的角色。虽然在1976年被揭露的“洛克希德案”中,日本各报纸也发挥了“看门狗”的作用,但是《文春》一直在整个报道大军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洛克希德”案是否可以称为日本的“水门”事件?本文希望通过对1974年11月号(1974年10月出版)到1977年2月号(“洛克希德”案进入司法程序)《文春》相关报道的分析来回答这个问题。

    1974年11月号的《文春》发表《田中角荣研究——他的财源与人缘》和《寂寞的越山会女王》两篇文章,爆出的丑闻最终导致田中内阁下台;1976年2月从美国传来的“洛克希德”丑闻将田中推向犯罪嫌疑。有评论说“财源”问题让田中内阁崩溃,而“洛克希德”案让田中崩溃。

    一 “洛克希德”案始末

    (一)事件概要

    1976年2月4日,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听证会上,爆出洛克希德公司为向国外推销自己的飞机,通过种种途径以巨额款项向外国皇室成员、政府首脑及国会议员等行贿的丑闻。

    在美国的听证会上,洛克希德公司副董事长卡尔·科奇安(Carl Kotchian)证实,洛克希德公司通过日本的代理丸红公司向日本政界有关人员赠送了巨款,使该公司生产的飞机顺利进入日本市场。儿玉誉士夫曾从洛克希德公司取得700万美元,洛克希德公司通过他向官员行贿。不久,和田中角荣是“刎颈之交”的小佐野贤治也涉嫌此案。检控方认定丸红公司向田中赠送5亿日元,要求田中在全日空(ANA)购买该公司飞机一事上帮忙。

    事情曝光后,三木武夫首相(1974.12~1976.12在任)开展对美“办案外交”,要求美国提供所有涉及日本的材料,为国内办案提供有力证据。美国国务卿基辛格以“扩大洛克希德案会扰乱盟国日本政治秩序”为由谨慎地拒绝了这一要求。后来在各方面的影响下,3月24日美国与日本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同意向日本提供洛克希德案材料,并保证涉及日本政府高级官员时会慎重与日本官方配合,不乱点名。为一桩案而签订国家间协议,这在世界司法史上也不多见,由此足以看到洛克希德案的分量。5月15日,日本特使斋藤正男访美并会见了基辛格,从而带动了外务省、法务省、大藏省等其他机构纷纷前往美国详细调查取证。5月24日,国会根据进一步掌握的资料,提出对2月份曾在国会作证的“丸红公司”和“全日空公司”的伪证控告。7月24日,日本各大报纸的早刊争相报道说:“最高检察当局决定免除嘱托传询的责任。”这则消息,实际上是“决定了美方把调查材料交给日方的条件(免除科奇安和洛克希德公司驻日负责人的责任)”。

    从1976年7月27日逮捕田中及其秘书到1977年1月27日第一次公审,重大事件请参见表1和表2。

    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后,需要注意“受托受贿罪”和“政治献金”两个界定。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所谓“受托受贿罪”成立必须要具备三个要件:其一,被告人确实接受了贿赂;其二,行贿方面确实对被告有过托求;第三,被告人确实有此职务权限可以满足行贿者的要求。即使前两者成立,而被告没有此职务权限,也不能确定为“受托受贿罪”。这样的官僚一般不受法律制裁,但被人们称作“灰色高官”。这也就意味着,田中方面希望把辩论由“根本不在现场”或者“没有接受5亿日元”,转向田中仅仅是接受政治献金而已,这是处于法律制裁范围之外的事。

    “政治献金”就是政治家用于政治活动的金钱。日本规定了政治家可以以征集“政治资金”的名义向社会各界集资,也允许社会各界向政治家提供“政治献金”。虽然各政党、派阀、政治家本人及其资金后援组织可以向社会集资,但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定期向政府选举管理部门报告,政府选举管理部门将所有统计材料定期向社会公开(即所谓“严肃公开”原则)。还规定选民个人、企业法人、工会、同业者协会向派阀、政党、政治家或其后援组织提供献金时,其数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即所谓“量的规定原则”)。值得强调的是,政治献金不得针对公务员的某项职务,同时只限于从事政治活动。

    由于关键证人之一司机的自杀以及各种复杂的因素,使得整个案子处于胶着状态。从